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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警梁彼得欲自請律師證無罪

社區組織成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 籲華人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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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裔警員梁彼得涉嫌因槍支走火殺死非裔青年的案件,明年1月7日將開庭審理。華裔行動聯盟與紐約洪門青年體育會9日宣佈成立「法律援助基金」,希望社區伸出援手,讓梁彼得能夠有足夠資金聘請私人律師,儘快得到公正的評判。梁彼得和他的母親南希(Nancy)昨天也現身籌款記者會。

今年27歲的梁彼得,去年11月和他的搭檔在紐約市犯罪率最高之一的布碌崙粉紅公屋(Pink Houses)黑暗的樓道裡進行「垂直巡邏」時,梁彼得的手槍不慎走火,子彈由牆壁反彈,豈料擊斃了樓道下面一名素未謀面的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

紐約警局經過數個月的內部調查,最後將案件裁定為「意外槍擊」,但布碌崙地區檢察官仍起訴梁彼得二級誤殺和刑事過失殺人罪。

梁彼得案與另一起加納被扼喉致死案有頗多類似之處,加納案中的涉案警察沒有被陪審團指控,而梁彼得卻被指控,陳家齡認為,梁彼得放棄在大陪審團前自辯,這是兩案不同的地方,而這也陷梁彼得於被動。

依照法律,控方要成功舉證一名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必須無合理疑點地(beyond reasonable doubt)證明:被告蓄意傷害他人,而導致死亡。也就是說,被告的「意圖」很關鍵,檢方需要證明梁彼得明知其行為有導致他人死亡的風險,卻還故意忽視,才能按二級誤殺罪名入其罪。

而梁彼得不出席聽證,帶給大陪審團懸念:當梁把手指放在板機上時(這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是否沒有考慮如果走火會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大陪審團(又稱「起訴陪審團」)若認為被告「可能犯了罪」,他們就可以決定起訴。陳家齡說,他曾帶梁彼得諮詢不少私人律師,大家都認為放棄自辯是梁彼得的巡警協會(PBA)指定律師的一大失誤。

「PBA僅有三位合約律師,兩年合約期,給一千萬的金額。這兩年警察被告的案件越來越多,律師忙不過來,就很難專注於梁彼得一案。」陳家齡說,他也擔心紐約巡警工會尋替罪羊緩解警民矛盾。

為免與紐約巡警公會的利益衝突,梁彼得及家人決定顧用私人律師。陳家齡任顧問的華裔行動聯盟及紐約洪門青年體育會決定支持梁彼得,並積極籌集資金,以協助他支付律師費。兩個機構希望僑胞能夠捐助這個辯護基金,希望梁彼得的人生前途不會因這起悲劇而受到不公平的影響。

有意捐款者可登錄gofundme.com/2t8e6qyc,或將寫有Chinese Freemasons Athletic club抬頭的支票寄至:Chinese Freemasons Athletic club,門羅街(Monroe St.)44號,A38,郵編10002。捐款可獲發收據作免稅用途。

去年案發後,梁彼得一直在警局內部工作,不能再出外執勤。「當時我們都過不了關,很傷心。」梁彼得的媽媽南希說,雖然梁彼得無法一一道謝,他們的心中一直感念華裔團體的持續聲援。陳家齡透露,已有六、七名律師主動與梁彼得談過,梁彼得將在最後三人中確定一名律師,這三名律師都是資深刑事律師。

法庭原定明年1月7日開始遴選陪審圖,一旦陪審員確定,案件就進入審理階段。不過陳家齡表示,若梁彼得更換律師,新律師需要有充分的準備時間,有可能申請延期開審。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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