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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多年 依然流行布碌崙八大道

布碌崙警察嚴查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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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 11月24日,一電單車騎士在布碌崙8大道51街處被警方抓到,開具罰單。上週,另一名單車騎士在八大道66警局轄區內因撞人後逃逸被逮捕,車也被沒收。

從2004年紐約市開始禁止電動自行車至今,已經有11年了,人們不時聽說有人被罰、有的人電動車被沒收,但似乎電動自行車依然流行,在日落公園地區甚至有不少商店公開出售,價格從5百多美元至1千多美元不等。 人們似乎並不知道電單車屬於非法,或者知道,卻因為屢禁不止,也覺得法不責眾,警方沒法把所有的車都收繳了。

根據紐約市的規定,凡是可以在機動車管理局/警察局註冊的車都屬合法,所以小型摩托車和普通自行車皆屬合法。由於電動自行車(電單車)無法在任何地方註冊,所以被警察局規定為必須取締的車輛。
11月26日感恩節,記者在八大道上看到大約10輛騎行的單車中,約4輛是電動單車,3輛是自行車,另外則是小型的摩托車。

據了解,多數騎士是快遞、送貨工人,有些人騎小型摩托車,或者自行車,有些就圖方便,騎電動單車。布碌崙亞裔民安隊的發起人劉寶枝介紹說,開始禁止電動自行車時,民安隊跟警察反饋,希望警方以教育為主,但一些屢教不改的騎士,警察則以罰款或者沒收車輛處罰,「警察們還是希望給(騎士)機會(改)的。」

在採訪中,一位騎士表示,他也聽說了不少被罰的例子,但「有那麼多人騎,他(執法機關)也抓不完嘛。」另一位騎士稱: 被抓到後,就告訴他們(執法機關)自己沒帶ID,「他們沒辦法找到你,所以就只能當時給你開罰單。」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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