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社論:中共破碎的司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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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編譯報導)99.9%的有罪判決率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還是司法系統具有嚴重缺陷的標誌?中國在2013年的116萬被告當中只有825人被宣告無罪。在這樣一個國家裏,答案肯定是後者。去年,中共法庭重審了1300多例案件並糾正了其中許多錯誤,但是至少有一個案件太遲了:1996年當局處死了18歲的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後來證明他是被錯判強姦和謀殺。

《紐約時報》3月18日發表社論說,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再次呼籲減少冤假錯案,他在兩會報告中說:「我們深深自責讓錯判發生。」 然而在一個被告沒有任何權利和保護的司法制度下,這樣的現象普遍存在。

雖然呼格吉勒圖的死刑觸發了周強的呼籲,但是有許多其他冤假錯案的例子。

中國驚人的有罪判決率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警察過度依賴口供並採用各種方式獲取口供。被拘押的嫌犯沒有保持沉默的明確權利,警方可能使用「強迫性措施」審訊他們12個小時,並且沒有律師在場。雖然酷刑和其他強迫性手段從技術上來說是非法的,並且法律規定非法獲得的證據在審判當中無效,但是被告極少成功將逼供材料作廢。

如果周強真的決心改變這些惡劣的做法,他必須推動廣泛的改革。中共法庭和警察不是獨立機構,而是共產黨的工具。這使得它們很難依法運作。另外,警察的擢升常常跟他們幫助獲得有罪判決的數量有關,這激勵他們製造儘可能多的認罪。他們不會改變他們的行為,除非採用酷刑、虐待和威逼會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後果。最後,囚犯應該享有無罪推定。

如果中共希望成為一個有信譽的世界大國,它必須遵守國際刑事司法準則,開始用公平和尊嚴對待那些面對國家檢察權的公民。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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