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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華裔殺母案 陳建文被判二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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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加國華裔男子陳建文於4月23日在多倫多被判二級謀殺罪名。

陪審團閉門討論5個多小時後一致裁決陳建文犯二級謀殺罪。安省中級法院的法官麥當納(Justice Ian MacDonnell)在週四表示,這意味著陳建文面臨終身監禁。

41歲的陳建文(Jianwen Chen,譯音)得知判決後在法庭上多次雙手合十,不停抖動雙手。他還多次坐在椅子上鞠躬約90度,直到身體碰到膝蓋。陳建文在法庭上還對法官大聲說:「我沒謀殺我媽,我發誓。我沒謀殺我媽。」法官聽到後不說話。

此案的宣判聆訊將在5月29日舉行,屆時法官將決定陳建文服刑多少年後可申請假釋。他最少須服刑10年後才可申請假釋,最多服刑25年可申請假釋。

警方於2013年6月1日逮捕陳建文,他隨後一直被關押。這相當於陳已服刑22個月。這意味著陳最快能在98個月後申請保釋。

法官麥當納表示,他在決定陳服刑多少年後可申請假釋時將考慮陪審團的建議。

4名陪審團成員在週四建議法官,陳服刑10年後可申請假釋。另外2人建議他服刑15年後可申請。另一人建議他服刑20年後可申請假釋。另外5人沒提出建議。

警方表示,這宗案子發生在2013年6月1日,當時39歲的陳建文住在士嘉堡Carolbreen Square路的鎮屋。

警方表示,陳建文的母親盧辛英(Xin Ying Lu,音譯)於6月3日因搶救無效去世。這是多倫多2013年第26宗謀殺案。66歲的死者盧辛英與陳建文均來自中國大陸。◇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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