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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創新

企業進駐大學 台教部:需符合3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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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少子女化讓許多大學面臨生存危機,教育部研擬「高教創新轉型方案」,擬開放大學活化校內空間,供企業進駐使用,遭到教團批評,此舉形同鼓勵高等教育市場化、商品化。教育部表示,需符合共同研發、實習訓練、新創事業等3用途,並通過審核,並非讓學校賤賣校地,將讓大學校務經營更靈活運用。

教育部日前提出《高教創新轉型條例》草案,希望為大專院校找出其他的出路,不過部分內容具有爭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批評,該草案形同讓大學興辦衍生企業或出租土地,以試辦創新、與外國大學合作之名收高學費,混淆了辦大學和辦企業的內涵,開放學校當「包租公」,賤賣校地讓企業登記,卻不受管制。

高教工會認為,台灣高等教育應趁少子女化走向公共化、提升公共教育資源、改善生師比,讓教育品質提升,教育部也要強化對各大學的公共監理,促進校園民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朱俊彰回應,企業進駐大學有一定前提,包括不能影響到校務和教學進行,不能說教學空間都不夠了,還拿來跟產業合作,必須符合共同研發、實習訓練、新創事業等3個用途,才能讓企業進駐做公司登記,大學服的對象從學生,可以進一步拓展到社區、社會和企業。不過校方必須就使用年限、權利義務等擬妥計畫,報請教育部審核通過,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機制才行。◇

責任編輯:亮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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