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華裔學生弒母后回中國 稱出於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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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7月8日,南澳最高法庭審理阿德雷德大學法律系華裔學生李偉(Wei Li)殺母案。法庭獲知,被告殺母是出於「自衛」。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現年22歲的李偉被控於2011年在阿德雷德伯恩塞德(Burnside)的家中,謀殺了他的母親田紅霞(音譯,又名田梅Emma Mae Tian)。被告李偉用一個金屬棒攻擊其母,並將她勒死,用一個床單裹住屍體,然後將屍體留在家中客廳的地板上。

檢察官普林斯頓(Tim Preston)說,李偉的父親李建魯(音譯,Jian Lu Li)當時在中國經商。一個朋友在幾天後發現了田紅霞的屍體。「屍檢時,在死者身上發現了大約53處近期創傷。」

檢察官認為,被告殺人的方式相當於謀殺。他說:「受害人最後一次被人看見是在2011年3月17日晚上,被告於2011年3月19日乘出租車到阿德雷德機場。」 在此期間被告殺死了他的母親。

普雷斯頓說,李偉首先飛往墨爾本,從墨爾本機場登機去新加坡,然後到中國,他在中國住了三年。

普雷斯頓告訴法庭,被告在墨爾本一家酒店的房間內留下了行李,包括一個筆記本電腦、一個硬盤,警方已對這些物品進行檢查。

普雷斯頓還告訴法庭,被告李偉在墨爾本時曾找過同性戀男妓,時間是2011年3月20日。「資料顯示,3月20日被告在墨爾本尋找過同性戀男妓。他在第二天回覆了一個分類廣告,安排與一名亞洲男子見面。」

電子郵件中附上了一張被告的裸體照。墨爾本港景公寓酒店(HarbourView Apartment Hotel)的監控錄像顯示,3月21日下午4點左右,被告與一名男子在該公寓見面。

李偉的辯護律師雷德福德(Angus Redford)表示,是否是他的當事人造成他母親的死亡已無需爭論,但他說李偉會否認有意謀殺他母親,或對她造成嚴重傷害。「他將說,他是出於自衛……被告承認其母死於他的手下。」雷德福德說。

本次庭審預計將持續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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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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