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酷刑迫害 上海華麗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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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06日訊】明慧網8月6日報導,現年五十七歲的上海市楊浦區華麗萍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她的刑事控告狀已被「兩高」簽收。中共迫害法輪功16年來,華麗萍多次遭非法關押,遭吊拷等酷刑折磨;被強迫做奴工;丈夫不堪高壓與其離婚;所在工作單位將其非法開除公職。

看到《轉法輪》書上的字金光閃閃

華麗萍女士在她的控告書中說:「我是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和平公園,看見掛著一塊牌子上,寫著『法輪功』三個大字,法輪功是佛家上乘大 法,很合我意。當時,我就請了一本《轉法輪》,我回家打開書,看見書上的字,金光閃閃,還有法輪旋轉,使我很震驚,這正是一本寶書。

從此以後,我除了上班,業餘時間都是用來學法、煉功。有時,碰到家庭矛盾,沒學法之前,我會跟丈夫頂嘴。自從學法以後,就想起師父講的法理,向內找,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矛盾就化解了。

我的脾氣好了,做事能先考慮別人,心性提高了,身體也好了,發生很大的變化。以前經常頭暈,心跳快,等等,煉功以後都好了。」

下面是華麗萍女士陳述控告江澤民的事實和理由:

合理上訪 遭吊拷酷刑

華麗萍女士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合理上訪,遭吊拷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吊銬(明慧網)
酷刑演示:吊銬(明慧網)

她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全面迫害法輪功以後,我感到不可思議,我們修心煉功,哪裏有錯?我們的師父一直教導我們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這對社會、對國家是有益的。於是,我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去北京國務院信訪辦,想和國家領導人說明情況,沒料到,四平派出所把我送到楊浦看守所,迫害一個月,裡面的一個獄警說我盤腿,我說沒有,她就用了最殘酷的手段,把我吊在鐵窗門上兩天兩夜,也不讓我下來小便。後來,我發高燒,在這種情況下,才把我放下來。在江澤民的淫威下,他們採用這種酷刑,違反了《刑法》二百四十八條。」

遭洗腦和監控

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上海開APEC會議,華麗萍女士單位和四平派出所警察劉明易、韓家福用了欺騙的手段,把華麗萍騙到青浦洗腦班,迫害五十多天。

每當有甚麼重大活動或他們認為的敏感日,華麗萍就被監控起來。華麗萍說:「只因為我們堅持修煉法輪功,就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這種行為觸犯了《憲法》三十七條。」

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 被關看守所做奴工

二零零四年六月,華麗萍女士發真相資料,揭露江澤民為了繼續迫害法輪大法,煽動仇恨,欺騙世人,製造了聳人聽聞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我被抓進虹口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整天被強迫做勞役,有時做到深夜。

被非法判刑3年 在監獄遭洗腦和勞役

二零零五年四月份我被誣判三年徒刑。二零零五年六月份,華麗萍被劫持到松江女子監獄。在松江女子監獄,每天都是做勞役,「轉化」思想洗腦,我不聽她們的,就受處罰,不讓跟家人見面,或者罰站等。

被開除公職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華麗萍刑期滿回家,被楊浦煙草有限公司無理開除公職。一些退休福利待遇被扣掉。

丈夫不堪高壓離婚 姐姐在擔驚受怕中去世

丈夫承受不住江氏集團迫害,也跟華麗萍離婚。

姐姐因華麗萍在監獄受折磨,整天擔驚受怕,精神極度緊張,天天擔憂,生了重病,在華麗萍出獄兩個多月,就去世了。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背憲法

在二零一二年,華麗萍到寶山區發真相資料,被松南派出所綁架,關在寶山看守所一個月。

華麗萍說:「我遭受了非法拘留、綁架、關押或囚禁,只是因為我信仰法輪功做好人。對我拘禁的依據都是基於模糊的、過於寬泛的、粗造的行政命令或專門為了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而設計的政策,它們都侵犯法輪功學員信仰、言論、集會、結社、示威與遊行的權利,是違背《憲法》的。」

「江澤民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強迫勞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迫害罪。」

「通過上述,由於我修煉法輪功而被剝奪了《憲法》所賦予我的信仰自由權。最後請求檢察機構立案偵察,依法追究江澤民全部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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