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不好被剋扣 南澳一服務生獲賠1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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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曉瀟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一名服務生因英語不好而被剋扣工資,最終獲判1萬5千澳元賠償金。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現住Daw Park區29歲的德哈爾(Milan Dehal)生於尼泊爾,他於4月29日至5月14日期間為位於Prospect的印度馬薩拉餐廳(Indian Masala Restaurant)工作,為了獲得應得的1640.06澳元工資爭取了將近18個月。

德哈爾表示也是為其他被剝削的工人爭取權利。他說:「很多印度社區的人被剝削。這不僅僅是為我自己,我想為其他與此處境相同的人樹立一個榜樣,告訴他們這是不可接受的。」

在聽證會上,餐廳經理夏爾馬(Nicholas Sharma)拒絕向德哈爾支付懲罰性週末工資。他說:「我會提供薪酬,但不是這個被要求的數。一個甚至無法說得好英語的人要求一個小時30澳元的工資。」他認為德哈爾只能獲得一小時17.5澳元的工資。這一工資率低於週末的工資獎勵率。他還說:「當僱用臨時員工時,這是臨時員工整週的工資率,不管是週六還是週日。」

這是最新的一宗剋扣工資案例,再次把聚光燈聚焦到了僱員被剝削這一問題上,7-11便利店已被指控在幾年內「系統化」地少付工作人員工資,汽油和便利連鎖店On the Run正因為員工的投訴被聯邦就業監察人員進行調查。

南澳工會秘書薩卡克斯(Joe Szakacs)表示,越來越多的僱主蔑視和逃避法律,這是一個問題。「我很關注這類行為,坦率地講,是討厭這類行為,比如7-11的僱主。我們也看到了工人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就被解僱,少的只提前一個多小時出通知。」他說,「法律是非常明確的:僱員有一個必須獲得的基本工資水平。僱主可以得到很多幫助來了解自己的責任,沒有理由不這樣做。」

裁判官阿爾德利(Michael Ardlie)說,夏爾馬並沒有「悔罪」。 他說:「被告人(夏爾馬)所表現的完全是對法律程序和工作場所法律的蔑視。」他判處夏爾瑪15,000澳元民事處罰,並責令其在28天內把這筆款項支付給德哈爾。而夏爾馬尚無回應。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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