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一起被埋沒的外企老闆遭「黑打」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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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5日訊】加籍港商鐘安平案件,在大連中法一審判決前後,不僅遼寧省當地的政商界人士,撫順望花區的老百姓,而且,加拿大駐中國領事館人員和一些港商,都表示關注,尤其是那些瞭解內情的外商感到憂慮,因為由以前許多教訓所造成的恐慌和忌諱,人們對外企,民企與國企合作不抱樂觀態度,著名經濟學家何清漣在題為《履險如夷的郭廣昌還能平安否?》一文中說,這些年讓民營企業家痛徹心肺的「十宗罪」中,侵吞國有資產幾乎是所有收購國企的民企難以逃避的一宗主罪,猶如一把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她還引用《混合所有制:民企參股國企的六大風險》一文中所列舉的主要風險,進行分析,實際上,鐘安平案就是一個最令人震驚的典型:國企負責人不需要對資產負責,國有資產流失是一條「高壓線」,會被官方用來對付民企股東,鐘安平就是觸及「高壓線」而跌落大連南關嶺監獄的。

我仔細閱讀了2013年4月27日,受上海市通浩律師事務所委託,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邀請的高銘暄,陳興良等六位法學專家的《意見書》,也反覆查看了2013年10月24日大連中法的一審判決書,前者洋洋萬言,企圖力阻冤案的發生;後者長達101頁,10多萬言,妄圖塵埃落定,比較對照控辯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我更傾向於站在鐘安平及律師一邊,這是一起典型的,國企領導人把撫鋼資產流失的罪責轉嫁,外企,民企老闆的徇私枉法的案件,它的包裝,虛構的大背景是在薄熙來勢力的「大本營」,顯示了周永康黨羽和地方貪官污吏最後的瘋狂,但它之所以搆陷成功,還得從中國法制的不建全,不獨立的弊端中尋找根源。

雖然,中國的官員口口聲聲地講「依法治國」,但實際上,只要有政法委的存在,地方官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公檢法司的人員都有掌控,而法律條文是經過這些人理解和落實的,對於鐘安平來講,他代表外企,民企,是絕對的弱勢,而代表東北特鋼的趙明遠代表國企,是絕對的強勢,正如何清漣所言:民企不能和國企合作,合作就等於鑽圈套,遼寧省的官員與國企領導人互相連手,不斷地變換臉譜,當經濟形勢不佳,急需外商或民企投資輸血之時,會滿面春風好話說盡,而一旦情況有變,又會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名,操控不獨立的司法,把壞事做絕。而鐘安平及原撫鋼領導韓玉臣不過是被利用的替罪羔羊,他們的目的是搶錢,用外商的財富填補國企經營不善和化公為私的漏洞。

北大法學教授陳興良認為,起訴書指控鐘安平在擔任西進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期間,騙購建設銀行撫順市分行外匯3125萬美元的事實,不符合客觀真實情況,那麼,真相如何呢?原來,2007年,像遼寧撫順這樣的小城市,沒有多少優勢,吸引外商投資非常困難,而且中國官場愛搞一陣風,運動式的招商引資曾由上級下達硬指標,必須由下級完成,望花區領導承受著很大的壓力,於是,加籍港商鐘安平成了他們利用的工具,不僅撫順國企領導急需幫助,而且省市領導人都顯得對其信任有加,性格豪爽而輕信的鐘安平,名義上是加籍港商,但出生於哈爾濱,不改對朋友講義氣的秉性,就把領導人的承諾當真,結果進了危險的圈套。

高銘暄等六位教授證實和分析說,起訴書除了指控鐘安平犯有貪污罪之外,還指控西進地產公司騙購外匯,但真相是,鐘安平受撫順市望花區政府的安排,為了撫順市望花區政府完成撫順市下達的招商引資指標,而由區財政局提供3000萬人民幣給西進公司作為換匯的周轉資金,換出美金後,再由鐘安平的香港公司以投資的名義匯回撫順裕寶商業廣場有限公司,以此來幫助區裡完成外商投資指標,對此,有望花區政府的《會議紀要》,望花區財政局的《承諾書》等多份材料證實,如果說,他們欺騙上級弄虛作假,應當首先追究地方官的責任,也不應當讓鐘安平承受如此之重的懲罰,專家們說,由於所謂鐘安平和西進公司「騙購外匯」的行為,完全是撫順望花區的政府決策行為,故對表面上的鐘安平和西進房地產公司的購匯行為應當進行實質性判斷,即,應當將此行為認定為望花區政府所為,但大連中法還是聽命於官員和國企領導人。

假如2013年4月,這份撰寫得非常有理有據的報告,在呈送法院的同時,也高調地公開報導,由與論監督法院公審,讓儘可能多的人都知道,可能結果會有所不同,我的意思是,不是叫法官跟著與論走,而是讓人們知道真相,讓更多的人給法官「正能量」,在中國這樣一個司法不獨立的國家,當官的權力太大了,而每一個冤案的背後都有權力上下其手,一旦形成冤案,不僅對涉案人及親友影響終身,而且對社會穩定造成巨大破壞。由於官官相護,體制僵化,平反冤假錯案十分困難,使司法的公信力喪失,群眾容易傾向於暴力解決問題,這是社會面對的危機。鐘安平80多歲的老父親鐘雨生說:從開庭到服刑,安平從不認罪,在法庭上,安平和律師要求法官啟動「非法證據排除機制」,對進行刑訊逼供搞「外提」的辦案人員依法懲處,但法官不理。旁聽的加國外交官感到不可思議,安平的70多歲老母當場暈倒,遠在香港,不敢回國的鐘太失聲痛哭。她說,我們把香港的一處房子抵押貸款投資內地,不但沒賺錢,沒得到好名聲的回報,還落得人財兩空的下場。10億財產被搶給國企,安平判了無期徒刑,這是哪家的法律?

我看到了有關鐘安平案的許多照片,其中有幾張形象地顯示,撫順的一些官員,在他們合作的黃金時期,與加籍港商,也是民企老闆的鐘安平關係密切,他們聚餐豪飲,稱兄道弟,連「假招商」這樣的節目都聯袂上演,可見,當年他們是密切的合作夥伴,可是,一旦翻臉,比脫褲子還快,比狼蛇還狠心,不僅要巧立名目搶奪「朋友」的巨額財產,而且要把「鐵哥們」關到死,把法律「玩」殘。我想起古人的名言: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勢相交,勢去則傾,惟以心相交,方成其久遠。撫順市及遼寧省官員利用外商搞政績,當官職上去,平步青雲時,就毫不吝惜地丟掉鐘安平了;而對鐘老闆而言,遠道而來東北做生意,也是為了經濟效益。既然都以利和以勢相交,結局在開始就孕育著呢。

同樣的,為什麼,如此巨大的一個案件,如此眾多的法學專家出具評議報告卻保持沉默,而律師不敢公開發聲,媒體也集體割喉,使鐘安平案成為一起被埋沒的冤案,原來,大家都怕失去「美麗」而「豐厚」的飯碗,對記者,對律師,對專家,錢財是越多越好,風險是越小越好,總之,和聽命於上級的法官一樣,都是僅僅把司法當成了賺錢的工作,而不是一項偉大的事業。這種由司法體制產生的悲劇,使類似鐘安平的許多人,在青春年華的大好光陰裡,困於牢獄之中而無法自救,家人呼籲而求告無門,等這樣的冤獄和「冤死鬼」積壓到一定的極限,社會一夜間將裂變。我相信南關嶺監獄的管教們大都會善待鐘安平,正如當年的副監獄長高鷹對我分外關照一樣,但我曾對他講過「這不是療養院,冤獄必須平反」,聽說2015年8月,他因涉及遼寧司法廳長張家成案也被抓了,他一定會記住我的話:製造冤案的人必將受到報應。因為徇私枉法是最大的最可惡的犯罪。薄熙來,周永康等權傾一時者都是前車之鑑。

2015年12月24日平安夜於多倫多。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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