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酷刑五年 十幾萬家產被搶 李苗能告江

人氣 254

【大紀元2016年01月08日訊】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河南省偃師市緱氏鎮五十六歲的婦女李苗能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在過去十六年中,李苗能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勞教兩年,曾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冤獄五年,身心俱傷,同時家中十幾萬財產遭掠奪。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報導,在控告書中,李苗能女士講述了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使她擁有了健康的身心,也講述了她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下面是部份內容。

修煉法輪功 獲得健康身心 婆媳關係變好

李苗能女士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八年秋天,我遇到法輪功學員,她給我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開始煉功,煉功半年多,我身上的十幾種疾病就不翼而飛了,我就越來越堅信法輪功,也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了。」

李苗能修煉法輪功前,在常人中養成了說謊張口就來的習慣,在生意中以次充好。「因為我個性強,任何事都不肯吃虧,鄰里之間也矛盾重重。」

「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我嚴格按照(法輪)大法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去做,時時處處對照法理去做,做個好人,比好人更好的人。漸漸的,我和婆母關係好了,我發自內心關心她的生活,她也改變了對我的態度。在生意上,我堅持做到,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生意也越來越紅火。在家裏,我常幫助鄰居,真心付出,不求回報。鄰居們都說我變化真大,我就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的美好,如何做一個好人。」

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李苗能身患多種疾病,如:頸椎病、腰脊骨質增生、胃炎、肝炎等。「我修煉大法後,時時處處按法輪功的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通過不斷的修煉,大概半年多的時間,我身體的各種疾病都好了,我第一次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受。」

遭遊街示眾 多次被非法綁架和強制洗腦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因堅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權益進京上訪,在北京遭到北京第五公安分局警察拳打、扇耳光。」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上午,我被河南駐京辦事處的官員遣返回緱氏鎮派出所,警察對我及一起上訪的學員拳打腳踢、用繩子鞭打然後遊街示眾,進行人身侮辱。」

演示圖:掛牌遊街(明慧網)
演示圖:掛牌遊街(明慧網)

此後,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零零一年三月、二零零一年五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零零二年五月,李苗能多次遭到非法綁架、關押或者洗腦。三個孩子年幼,無人看管。

非法勞教兩年 被迫害昏迷不醒

二零零二年六月,原偃師市公安局的警察們到李苗能家說要勞教二年。李苗能在控告書中說:「我問甚麼原因,有何憑證?他們說,就是勞教你二年。不由我辯白,就把我押到車裡,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在勞教所裡,每天強迫李苗能幹十幾個小時的活,有時晚上要加班幹活,幹不完活,就不讓吃飯,不到半年時間,李苗能被折磨得出現高血壓、心律過速,最後暈了過去。最後,他們把李苗能送到鄭州市中心醫院搶救,中間又暈過一次,勞教所怕李苗能性命不保,緊急通知偃師610接人,偃師610也怕擔責任,讓李苗能家人來接,最後家人見到李苗能時,她已渾身水腫,昏迷不醒。

再遭綁架 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李苗能被洛陽市澗西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關押在洛陽市看守所內。

「在看守所裡,獄警女警察黃燕教唆犯人劉春芝等,用腳踢我、踩我,把我的腳趾甲都踩掉了,右腿也被打致殘,沒有知覺。右大腿常年青紫,用手摸起來有幾個大硬塊。大冬天黃燕唆使劉春芝等犯人,將我衣服脫光,用冷水澆我,用刷廁所的刷子將我後背都刷得出血,再用冷水猛澆我,然後還抓住我頭髮往牆上撞,直到把我折磨得暈死過去。」

酷刑演示:踩腳(明慧網)
酷刑演示:踩腳(明慧網)
酷刑演示:寒冬裡遭澆冷水(明慧網)
酷刑演示:寒冬裡遭澆冷水(明慧網)

二零零五年十二份,李苗能被洛陽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送至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六年元月份,下了大雪,放風場上結了厚厚的冰,劉春芝等犯人在獄警黃燕的教唆下,揪住我的衣服,把直接拖到放風場上,在冰上拖來拖去,衣服、襪子都磨破了,腳都被磨得流血了。還不肯罷手,又讓犯人端來冷水,在我周圍以及身上澆,棉衣全被濕透,冷得我全身沒有了知覺。到了晚上,還不讓我睡覺,說是讓我『值班』。」

劉春芝及其他犯人平時只要不順心,抓住李苗能就踢,就打,還說:誰讓你煉法輪功,打死也白死。

「獄警黃燕還唆使劉春芝等人對我進行殘忍的灌食,將食物中加入辣椒粉,說是增加營養,從鼻子中插到喉嚨中,為了折磨我,還來回抽拉,每次灌完食,鼻子、嘴中都會鮮血直流,這樣灌了四次,我的鼻子裡面已經腫得插不進管子,就從嘴裡灌,把我的牙撬掉了一顆。」

酷刑演示:被迫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施以有生命危險的野蠻「灌食」(明慧網)
酷刑演示:被迫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施以有生命危險的野蠻「灌食」(明慧網)

「遇到上級檢查,警察指使犯人就用繩子把我綁到水管上,這樣飽受折磨摧殘的日子一直持續了一年多。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了嚴重的創傷,右腿致殘,毫無知覺。」

十幾萬財產被搶走

二零零零年四月,原偃師市公安局政保科楊小民、張保民等人,到李苗能家中搶走影碟機、音響以及法輪功書籍等,還敲詐勒索了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和丈夫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在我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原緱氏鎮政法委書記致躍賓、黨委副書記李現國等一干人,夥同原緱氏鎮扒頭村支 書李金堂帶領手下,將我家農機門市上價值十幾萬元的財產搶走,並將五個門面房非法出租,之後,將搶得的我家的財產非法拍賣。我家裏所有東西都被翻的亂七八糟,現金、貴重物品等只要是有價值的都被搶光。收音機、單放機、音響以及所有的法輪功書籍、音像材料等一併被搶走。」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晚,李苗能和丈夫出門辦事沒在家,家裏沒有人,偃師市公安局夥同政保科的人翻牆而入,搶走現金一萬五千多、手機三部,收音機二個,彩色打印機二台,電腦一台等。

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2015年大陸民間現訴江大潮 各界聲援
分析:習近平在政治局為抓捕江埋下伏筆
車埕訴江徵簽 遊客紛紛簽名聲援
河北張家口兩個月内逾千人簽名支持告江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