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擬立法永久禁止偷渡船民入澳

政府稱不違國際難民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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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計劃在11月初通過一項新法,永久禁止自2013年中旬以後乘船非法闖入澳洲邊境的船民進入澳洲境內。聯邦移民部長達頓(Peter Dutton)表示,這一法案並不違反聯合國難民公約。

據九號新聞網報導,按照該法案,這些船民將不能以任何簽證形式進入澳洲,包括旅遊簽證和商務簽證。在新法規下,即使他們被確認為難民也無法進入澳洲。新法規將適用於自2013年7月19日被送往瑙魯和馬努斯島(Manus Island)海外拘留中心的所有成年人。

達頓認為該法案符合聯合國難民公約

1951年聯合國難民身份公約(也稱日內瓦公約)第31條規定:簽約國不得因難民非法入境或逗留而施以懲罰,這也應該適用於直接來自危及生命地區的難民。

達頓說,該法案並沒有違背聯合國規定的國際義務,政府從聯合國的規定中獲得了明確的信息。他告訴澳洲廣播公司,這一法案已經過(難民身份公約)的檢驗。「我們對這一法案的合憲性擁有信心,這符合我們的國際義務。」

法案追溯到前陸克文政府時期

週一,總理特恩布爾說:「這是澳洲民眾和人口走私犯罪集團之間的一場鬥爭。這些威脅的嚴重程度不該被低估。」

他表示,這些將被列入長期法律政策的改變可追溯到前陸克文政府時期。當時,總理陸克文曾宣佈「沒有簽證、乘船闖入澳洲境內的尋求庇護者永遠也不會在澳洲境內定居」。

政府表示,向外傳達「絕對不退讓的明確信息」,對於維護澳洲的邊境政策很重要。

「在澳洲境內和其它地方,仍有支持者們在給瑙魯和馬努斯島拘留中心內的尋求庇護者傳遞信息,讓他們認為總有一天能進入澳洲,」達頓說,「這些人抱著不切實際的希望,這種情況不能繼續。」

但是難民支持者質疑這項法律改革的必要性,因為政府堅稱澳洲邊境已經在控制之下。

政府尋求工黨支持

政府正在敦促工黨支持這項改革,因為這項改革和陸克文的主張是一致的。但是反對黨副領袖普利波塞克(Tanya Plibersek)說,現在決定工黨是否支持這項改革還為時過早。她認為,政府現在應該專注於為瑙魯和馬努斯拘留中心的人們尋找可以接受他們的國家。

綠黨移民事務麥基姆(Nick McKim)指責政府懲罰尋求庇護者,並呼籲工黨應堅定地反對這一法案。

獨立參議員瑟諾芬(Nick Xenophon)曾支持過政府的移民政策,他希望能瞭解這個法案的細節。他說:「我需要看看這個法案的細節。一方面是很難阻止人口走私買賣,另一方面是不必要的殘忍。」

海外拘留中心兒童不受影響

達頓說,這一變化不會影響到那些在被送往海外拘留中心時,年齡在18歲以下的人(包括兒童),同時,按照該法案,移民部長擁有自由裁量權。即如果有必要的話,移民部長可以進行干預,決定尋求庇護者是否可以留在澳洲。達頓說:「我們對家庭成員的案例會區別對待。」

達頓正在就安置瑙魯和馬努斯尋求庇護者的問題與一些第三國進行談判,但他不願透露細節。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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