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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

紐約對於兒童乘私家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非常嚴格,連婦產科的介紹上都明確寫著:不見到嬰兒座椅不會讓嬰兒出院(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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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婷綜合報導)紐約對於兒童乘私家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非常嚴格,紐約州警署強調,做好兒童乘客的安全保護並不是一件可選可不選的事情,而是必須執行的一項法規。

不僅警察會嚴格執法,連醫院婦產科的網頁上都明確寫明:「紐約州法律規定,家長開車接嬰兒出院時必須要用嬰兒座椅。並且一定要確保安裝符合製造商的說明。」不見到嬰兒座椅或嬰兒安全座椅不達標都不會讓嬰兒出院。具體情況為:

‧ 8歲以下的兒童必須使用安全座椅或者加高車座等兒童安全保護系統。兒童的身高體重要和安全座椅製造商所規定的相匹配。8歲或以上,但16歲以下的孩子必須要繫好安全帶,即使是在後排座也要系安全帶。若開車者沒有將車內的孩子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首次違規將會受到25-100美元的罰款。

‧ 除罰款外,對於每項違規,警察還會在開車者的駕駛記錄上扣減3個點。一旦你在一年半內累計被扣減11個點,駕照就會被停掉。

分年齡段的兒童座椅要求

紐約州有分年齡段的兒童座椅要求,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遵循:

階段一:2歲以下嬰幼兒

2歲以下嬰幼兒乘車時應該使用後向汽車座椅。市場上有不同種類的後向座椅:

‧ 嬰兒專用座椅(Infant-only Seats)給1歲以下嬰兒使用的提籃式安全座椅,僅可以使用反向安裝。

‧ 可轉換式汽車座椅(Convertible Car Seats)以及三合一汽車座椅(3-in-1 Car Seats)可向後坐,也可向前坐。根據產品及型號,向後式與向前式有不同的體重限制。

與嬰兒專用座椅相比,這種座椅對身高和體重有更大的上限,可以使幼兒更長時間能夠面向後方乘車。只要孩子的身高體重還在座椅製造商規定的向後式乘坐的範圍之內,即使孩子超過2歲,也最好讓孩子面向後方坐。

階段二:2-3歲兒童

一旦孩子不再適合使用後向座椅,就可以開始使用前向座椅。前向座椅的安全帶必須與汽車後座上的束帶扣環扣在一起。這種座椅一般適合體重在9.1-18公斤的2-3歲的孩子。體重超過18公斤,就需要使用加高車座才能使得腿帶和肩帶保持正確位置。但是如果家長能夠找到承載量超過18公斤的前向座椅,最好還是優先使用前向座椅。

階段三: 4-7歲兒童

一旦孩子的身體條件不再適合坐在前向座椅裡,就可以改換加高車座(Booster),注意腿帶和肩帶也必須同時使用。加高車座一般適合體重約在36公斤以下,身高在1.45米以下的兒童,對應的年齡段通常為4-7歲兒童。

雖然紐約州的法律規定8歲以下的兒童乘車要用安全座椅或者加高車座,8歲或者以上就可以使用成人安全帶。需要強調一點,年齡不是劃分使用安全帶的標準,更重要的是考慮孩子的身高、體重是否適合。如果孩子使用成人安全帶還太大,就應該儘量讓孩子繼續使用加高車座,直到孩子的身體適合使用成人安全帶為止。

階段四:8-12歲孩子

一般來說,8-12歲的孩子已經能夠系成人安全帶。系安全帶時要注意,腿帶應該交叉在大腿的上部而不是胃部。肩帶應該橫亙在肩部和胸部,而不是脖子或者臉。◇

責任編輯: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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