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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財力吃緊 「豪宅稅」調整無望

2018財年或錄得近7億赤字 加上多項減稅執行在即 赤字料繼續擴大

紐約州房地產轉讓稅中,有一項是專門對價格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交易徵收的,被稱為「豪宅稅」。 (SAUL LOEB/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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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明年1月,紐約州長將提出2018財年的預算,州府預算部門(Budget Division)在今年11月提交的財政狀況更新中表示,預計2017財年可以達到平衡,而在2018財年紐約州會出現6.89億美元的財政赤字。

州府預算部門還估計,紐約州2019和2020財年的財政赤字會繼續擴大,將達到21億美元和17億美元,原因是紐約州將在2017年底調低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收入檔的稅率從8.82%降到6.85%。而且,在2017財年開始,還會開始中產減稅計畫,這一計畫將持續好幾年。

除此之外,紐約州的財政平衡還面臨其他的挑戰:(一)個人所得稅徵收情況不理想。州府預算部門表示,截至2016年9月,徵收到的個人所得稅比之前預計少了4.04億美元。(二)是川普當選後,可能會取消奧巴馬健保,也可能會導致聯邦對紐約州的轉移支付減少。

「豪宅稅」料保持 難有調整

紐約的房地產轉讓稅(Real Estate Transfer Tax)是每500美元繳2美元,除了一般的房地產轉讓稅,對於價值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交易(不管是別墅、康鬥還是合作公寓),還要按交易金額繳納1%的豪宅稅(Mansion Tax,俗稱「百萬富翁稅」)。「豪宅稅」自從前州長老庫默在1989年簽署生效以後,就一直沒有調整過,到今天還是以價值100萬為起徵標準。

在新澤西,也有類似的「豪宅稅」,在2004年出臺。根據經濟學家Wojciech Kopczuk和David J. Munroe在國民經濟研究所(NBER)發表的工作論文,兩人發現,紐約市曼哈頓出售的房產中,價格位於100萬至107.5萬之間的房屋要花更長的時間才能銷售出去,比更貴的房產銷售時花的時候還長。而且,在100萬到104萬的價格之間成交的房地產很少,明顯少於100萬以下的房產。兩位經濟學家認為,這是因為「大廈稅」所導致。

近年來,對「豪宅稅」多有爭論,因為如果一棟房子在1989年是100萬,那現在的價格可能已經接近200萬了,所以有人質疑起徵點是否應當相應提高。紐約市長白思豪曾經提議,對於售價在175萬美元以上的住宅,交易時紐約市可以加徵1%的「豪宅稅」,而在500萬以上的則加徵1.5%的豪宅稅,不過這件事情是由州議會決定,最終白思豪的提議也石沉大海了。

日前,紐約州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豪宅稅」是否保留取決於紐約州的財政收支狀況,「在決定稅收政策前,你要看一下你需要多少錢,然後你再根據這個確定要收多少稅。」庫默說,「政治的運作,當然是花錢越少越好。」雖然庫默沒有直接說是否取消「豪宅稅」,但依紐約州對未來幾年的收支估算,要取消「豪宅稅」恐怕是很難。◇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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