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灣地震多 政院促3萬危樓加速都更

行政院會2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需拆除重建者,可享重建稅捐減免等獎勵。(陳柏州/大紀元)

人氣: 81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6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以提升台灣民眾居住品質安全,行政院會2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明訂屋齡30年以上的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經性能評估改善不具效益,需拆除重建者,可享建築容積獎勵及建蔽率放寬、重建稅捐減免等,內政部全台初估約3、4萬棟,10萬餘戶數適用。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台灣30年以上危險老舊房屋達數十萬戶,加上地震頻繁,希望非常老舊危險的社區能在法案通過後盡快申請。他說明,符合條件的建物,未來是走「建照、執照」的申請過程,只需2個月完成審核,即可動工。

另外,草案也明訂,重建計畫範圍內的建築基地,可給予適度的建築容積獎勵,在獎勵後的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1.3倍基準容積或1.5倍原建築容積;該條施行後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的獎勵,因此最高獎勵達到法定容積1.4倍。

花敬群說,有些基地容積較小,或要做商店使用,建蔽率也將授權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酌予放寬,但以住宅區的基地為限。

花敬群表示,在重建稅捐減免及資金保證方面,未來法案通過後,重建後的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所有權人在2年後沒有出售房子,仍可享有房屋稅減半,直到房屋轉手。另外,經濟弱勢、特殊案例等可能會有資金融資困難,在中央的都更基金提供信貸保證,讓其獲得必要改建的資金。

花敬群坦言,以正當性而言,屋齡30年以上危險建築物是迫切需要重建的,但有些房子雖已有40、50歲,結構仍完整、不需重建,希望在地震來臨之前積極辦理老屋改建,決議將《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與《都更條例》脫鉤處理,由於《都市更新條例》涉及範圍更全面的,希望在2、3個月後把《都市更新條例》修訂的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

此外,租屋新制上路可能房租上漲?花敬群表示,制度建立完整代表服務品質提升,某種程度會反應在租金上漲,合理價格增加未必是房客不喜歡的,市場互相調節,也要避免過度上漲。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補充說,目前整體房價有在降,事實上房東想轉嫁給房客,在房價降低的情況下,要漲房租也有困難度,彼此平衡點會主動建立起來。◇

 

責任編輯:陳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