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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出租房管制系列之四

租客VS業主  退讓三尺又何妨

文:于亨之

舊金山灣區的房價已經接近或者超過了10年間房產泡沫的高峰。圖為舊金山Russian Hill的一處房屋。(曹景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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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8日訊】舊金山市出租房的價格持續火熱,可是不少業主與租客的心卻涼到谷底!

目前舊金山大約3萬套出租單位的業主退出市場(注1);房源的萎縮必將引發租金大幅上漲,令眾多的中低收入者找不到可負擔的房源。租客與業主,本是朋友與鄰居,卻越來越惡化,出現「有人沒房租,有房不敢租」的惡性循環。

租管條例的出台歷史

舊金山的租管經歷了這麼幾個階段:

1、控制租金漲幅:1992年,舊金山市租金管制法律限制每年租金涨幅从4%急剧减至通涨CPI的60%,確保租客的租金緩慢增長。

2、控制收屋逼遷:在2006年,屋主要想讓租戶搬走,要花幾百元一小時請律師收屋,同時支付租戶$16,500一个住宅单位的搬遷費,而且在今後3~5年内屋主不许重新出租这个住房单位。

3、租客隨意加室友:2015年通過「租客保護2.0」修正案,不需要經過屋主同意,租客就可加入不定數量的室友,同時絕不允許漲租;要漲租須通過非常嚴格復雜的程序,期間要支付無數手續費。租客不違反租約,就不能讓其搬離。

4、全面管制姻親房:2016年的新提案,禁止過去五年或十年內曾逼遷租客的單位加建姻親,禁止出售姻親單位,或將姻親單位用作短期出租等。

房屋出租管理,本意是為了保護低收入者或新移民擁有穩定的低漲幅的租房。如果傾斜一方,就會讓另一方不堪重負。

小業主怨聲載道

旧金山华人小业主协会主席招霞女士:舊金山市「不公正、不合理」的出租房法律,人為造成租房問題越來越嚴重,矛盾越來越尖銳;不僅傷害業主,也傷害了租客。法律對業主是強迫性的、懲罰性的,業主動則得咎,一不小心會賠個傾家蕩產;另外,業主的房子一但租出去,可能幾十年都收不回來。

舊金山住房政策改良協會成員楊余詠梅:靠這點租金,一年只能漲1%,怎能跟得上市場的價格?這個租客保護2.0修正案更進一步的把壞的東西給保護了。變相的把別人東西搶走。

租客生活壓力大

勞先生(化名): 我們2010年在舊金山灣區J市租了三房兩廳的房子,租金$2050。

房東兩次漲我們租金,2014年從 $2050漲到$2400。一年前,從$2400 又漲到 $2800。我們請房東少漲點,房東回复,要么馬上付漲的租金,要么搬家。我們拒絕了,房東就開始騷擾我們,我們只能報警求助,我們與房東打了一年官司。我有老婆、有孩子。你知道,居無定所、被人逼遷,給人心理上造成多大壓力?一家人、人心淒惶啊!我打這一年官司,真是精神崩潰、身心疲憊。現在普通美國勞工階層買不起房,甚至已經租不起房了。

舊金山馮先生(化名):我在舊金山租了一個沒有廚房的房子,租時簽約沒有說是不受租約管制。我住一年多後,租金從原來 的每月700元,漲到1200元。我現申低收入住房也無望,只能將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希望媒體呼吁對不受租約管制的房屋出租時,要向租客簽約時說明清楚。

業主與租客的對話

租客肯先生:房子和牛奶一樣,都是生活必需品。炒房導致美國勞工階層買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這違背人性、人權。

業主王女士:難道搶強迫別人提供低价房屋 是人性,人權? 前2年的房價低,還沒有買屋的租客是貪租金便宜,對比起還要加多份地稅的供屋不划算。 按他們的話來說「 住差點,每個月就便宜300,一年起碼可以省3千幾」 。就算是現在樓价高站,有多少租客是真的打算買房屋的。 他們希望的是多些老人屋/低收入推出。

租客肯先生:太多大陸黑金到美國炒房,嚴重侵犯美國本土勞工的權益。

業主王女士:買房的收入來源一直是被監管的,實際上海外資金在美國購房的份額是比較低的。大陸人來買房是因爲美國價格和國内的房子差不多。而買美國的質量/面積更能保值,來美國買也划算。

再者,只有黑金才能傷害美國本土勞工的權益? 想問「本土勞工」只包括了「租客」 ? 不包括業主? 難道業主不用上班?很多業主也是打工一族。而這些業主不是拿福利的群體。基本是有房子後,什麼福利都沒有了。業主才是真正的社會貢獻者。

租客肯先生: 政府收地產稅,每年增長都不是按照市價,而是按照通脹比例調整地產稅增加幅度。房租按照通脹調整,或者有個增幅限制,比較合理。

業主王女士:加州地稅有固定百分比,房子成交價高,業主交的稅就高。屋主沒有賣屋,就不應升,因爲,他們沒有從中獲利。 每年加上去的還有Bond, 而這些Bond的受益人都是那些拿福利的人。屋主不是拿福利群體,要他們埋單跟本不合理。

租客肯先生:買一套房自主可以,但不可貪心。土地是有限的,你多占,就意味著別人沒有地方住。炒房違背人性。

業主王女士:自住時,爲了躲避租管而不出租,業主需多打工。但是儅年老時,爲了應付地稅,一套房是不能維持的。 我本人就是喜愛房子,買完又買,還打算繼續買。誰不喜愛跟潮流,追名牌包包,不同的衣服有不同的鞋? 誰不愛最先進的iPhone/iPad? 又有誰不喜歡每年全家去旅行? 而我最愛的是房產,我從不買包包(頂多買個環保袋),衣服要穿7年以上才換,也 N 年不回囯。要買房必須學會放棄,放棄其他的享樂,更要放棄你的福利。

租客肯先生:舊金山有個案例,一個開餐館的80歲老太太,有8套房子。其中有個房子租了20多年個一個拉美裔家庭。華人老太想漲租金,就采取各種方法逼遷人家,搞得影響很不好。

業主王女士:我倒想問問這租了20多年的租客是在付多少租金?幸虧業主是老太太,要不經過這麼多年升幅的地稅也不夠交,如果還要包水電,那我真同情老太太。

退讓三尺又何妨

康熙年間的禮部尚書張英,其家人與鄰居吳家,為了圍牆發生了爭執,家人飛書京城,要張英用權勢擺平吳家。張英回了一首詩:「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家人見書,主動退讓了三尺,而鄰居吳氏深受感動,也退讓三尺,於是兩家的院牆之間有一條「六尺巷」。

「遠親不如近鄰」。租客與業主,本是相互依存的關係,是鄰居是朋友。不過份強調一 方的利益,不做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情。舊金山的租客馬先生說:舊金山房源少,租客多,需求關係不平衡是租金高的原因,租管應鼓勵業主放盤 。租客王先生認為:承認業主有謀利的權利,尊重業主的物業權,才能製定務實的租管法律。

「利不可賺盡,福不可享盡,勢不可用盡」。遇到紛爭的時候,時常想到給別人一些空間, 給自己留有餘地,凡事不做絕。就不會出現媒體上報導的那些租客與業主互掐,最後惹上官司,搞的傾家蕩產的結局。

如果,「灣區小業主聯盟」與「灣區租客聯盟」能夠面對面坐在一起,以一個平和的心態去探討一個適度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雙方都能接受的租管條例。這樣,數萬套退出市場的房屋就有可能從返市場,對租客和業主來說,豈不是雙贏嗎?

注1:資訊由舊金山小業主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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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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