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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推C6新公民法 各方褒貶不一

圖說:加拿大公民入籍儀式。(大紀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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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今年2月25日,聯邦自由黨政府移民、難民與公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向國會提交C6公民法修正案,將廢止保守黨施行不足一年的C24法令。C6修訂案的要點如下:

  1. 公民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會廢除其公民身分。
  2. 公民申請者,居住時限從原來的6年內在加住滿4年,改為5年內只要住滿3年。
  3. 在獲得永久居住權之前的時間,也同樣算在內。這條對難民、留學生、工作人員是非常有利的。
  4. 入籍申請必須經過語言考試,從現有的14至64歲,返回到以前的18至54歲。

C6公布後,引起了各方議論,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也有提出修正案的。此新公民法被認為可能半年後獲得通過。在通過之前,自由黨將如何面對各方反饋的意見呢,麥家廉曾經表示「持開放態度」,也曾經表示可修改C6法令的條文。

加專業移民顧問協會(CAPIC)全國祕書、移民顧問何栗(Deepak Kohli)告訴《大紀元》,他估計自由黨政府將在6個月內實施新的《公民法》。

何栗說,聯邦政府能在4個月內接受和安置2.5萬名敘利亞難民,所以修改《公民法》也會比較快,他估計最多不超過6個月。大家正在等待國會的通過,這個過程至少要花兩、三個月。

關慧貞對C6提六條補充意見

NDP移民、難民與公民評論員關慧貞,在3月9日國會辯論會上發言,對C6公民法修正案表示歡迎,同時也批評說,特魯多沒有兌現其全部承諾,完全推翻C24法令。她因此提出六點修改建議,希望移民部長麥家廉接納。

她強調說,C24創造了兩等公民,使得持雙重國籍者比加國出生的人,擁有更少的公民權利;而且C24對申請公民權者必須居住時間的要求不清楚,很難使申請人提供證明又忽視實際情況,比如親人病危等,她覺得C6修正案的方向是正確的。

關慧貞建議的第一條是,對於被取消公民身分的加人,應該允許他們上訴,要求全面司法聆訊,而此權利在C24被剝奪了,而C6也沒有修正此條例。

第二條,她提出C6應該考慮到,申請人如果在海外有犯罪記錄或正在服刑,將被禁止獲得加國身分,包括海外政府內部與司法範圍內的腐敗,以及政治迫害等情況,而這些案例應該依照移民難民保護法,由移民難民局來裁定。

第三條,移民部長有特權決定公民身份,可是C6修正案卻沒有明確提出,要求移民部公布這些案例、理由與頻率等信息,以便增加透明度與可信度。

第四條, C6應該取消C24對語言的高門檻要求,C24要求申請公民時,要提供第三方證明,表明其英語或法語達到加國基礎第4級或更高水平,或加國中學或專上院校畢業,否則將被認為不符合條件。

她認為,此要求無疑讓人們考兩次,而語言也不能代表在加國的能力,像她母親當年那樣的新移民,努力工作、扶養家庭與納稅,語言水平不能要求太高。

第五條是經濟負擔,保守黨將公民申請費由100元增加到530元,這對於移民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可忽視的費用,希望C6能夠廢除這一條。

第六條,她提出讓公民的申辦時間更合理,而不是過去的兩年甚至更長時間,對於非常規案例(需要填寫居住答卷的)也需要考慮這方面,這是C6沒有考慮的。目前,自由黨承諾將常規申請案例的等待時間減少到一年。

她還表示,NDP將持續要求自由黨政府,縮短等待時間、解決大量滯後申請者、家庭團聚問題以及公民申請障礙等。

關慧貞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移民部長麥家廉對她的建議持開放態度,C6未來也有望對有關問題或做出修改。她相信,如果這些建議被採納,移民是最受益的,一方面語言要求會降低,另一方面又能夠節省申請費用。

趙錦榮:C6賤賣公民身分 無視加國安全

溫哥華時事評論員、前保守黨候選人趙錦榮對C6修正案的看法是,加拿大公民身分是很珍貴的,C6這樣等於將加國身分賤賣,又無視加拿大國民的安全,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他強調說,許多人希望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將其作為一種榮耀,其實加國公民不僅僅是身分,也會提供很多權利,希望成為加國公民的,應該好好珍惜,而不是住滿3年後,人就跑了。

C6將公民居留期從5年,減少到3年,趙錦榮認為,對於新移民來說,能不能夠成功融入加國社會,積極學習語言與技能是很重要的。語言加上5年居住時間,能夠更好地適應加拿大社會,這一點也是澳洲、英國等西方國家的慣例。

他表示,恐怖份子或曾犯有顛覆國家罪的罪犯,如果他們擁有雙重國籍,C24是通過法庭取消其加拿大國籍,將其驅逐出境,對加拿大安全有好處;C6則不主張將他們遣送回去,他們將呆在加拿大,甚至一些恐怖份子還可索回其加拿大國籍,那會對加拿大造成恐怖威脅。

比利時在3月22日遭到恐怖襲擊,趙錦榮也就事論事地表示,當國家遭到恐怖襲擊時,剝奪恐怖份子的雙重國籍是必須的,否則他們將繼續恐怖行動,因此C24更公平、更正確,英國與法國也在效仿其做法。

他特別提到2006年「多倫多18人恐怖集團」,那18人曾企圖殺害加國總理馬田,炸掉國會山莊。東窗事發後,根據加拿大的C24法令,此恐怖集團頭目在2015年被褫解出境。趙錦榮擔心,如果C6實施的話,此恐怖集團頭目將會被恢復其加國國籍。

他強調說,中國移民只能具備一個國籍,我們將加拿大作為自己的家,我們都不希望看到,恐怖份子襲擊加拿大後仍然被允許留在加國,他希望政府能夠盡快清醒。

移民專家:申請公民需納稅

加拿大資深移民顧問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告訴《大紀元》說,C6修正案將公民語言要求,恢復到2015年6月份以前對語言考試的年齡要求,這不是什麼重大變化。他希望每個申請者明白,成為一個國家的公民,了解並掌握其語言是很有幫助的。

C6將申請公民的居住時間,修改回5年住滿3年,李克倫認為,前聯邦政府使得公民入籍更難,而取消公民資格更容易,而自由黨政府則將其扭轉回來,不過仍然保留了保守黨的公民要求:申請者必須是納稅居民,否則不用提公民申請的事。

李克倫認為,政府應該是覺得作為公民,繳納稅額比居住時間長短更關鍵。

C6修正案不允許剝奪擁有雙重國籍的恐怖份子的加拿大國際,他的看法是,政府將過去的做法更正了,是一件好事,因為司法系統會懲罰犯罪,恐怖份子可以送進監獄,正如謀殺犯是否要取消加國國籍?綁架犯呢?加拿大也有壞人與好人,可他們還是加拿大人,所以國家才需要監獄。

中僑CEO:移民學語言應鼓勵而非懲罰

中僑互助會CEO周潘坤玲告訴《大紀元》說,人們申請公民時,不應該因為語言與年齡而遭到不公,她贊同C6修正案,取消或修改了C24法令的一些規定。

她表示,公民考試中的語言要求不是很容易的,移民母語多不是英語與法語,尤其老人要掌握一門語言很難,需要很長時間,應該鼓勵而不是懲罰人們。她補充道,中僑服務也是旨在幫助移民,鼓勵他們學習英語與通過入籍考試,無論快慢,人們的努力是難能可貴的。

她發現,移民在加拿大居住期間,多願意融入社區,學習語言,繳納稅項,而C6可以幫助他們取得公民身分,克服困難與障礙。

對於有犯罪記錄的公民申請人,周潘坤玲認為,這些人因為有檔案,也很難入籍,而不需要移民官作出裁決。

對於申請公民的居住時間,周潘坤玲認為,這個能夠反映出人們的意向,願意成為加拿大公民,還是兩邊飛來飛去的太空人。

她認為,公民是以加拿大為家,在此紮根生活,做生意、找工作等,如果拿到公民身分,也會珍惜的。她因此贊成公民申請需要有一定的居住時間。◇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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