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健康食品 美FDA擬重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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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多年來美國人崇尚「健康食品」的熱度有增無減,但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20多年前出台的健康食品規定,已無法滿足人們對健康食品的認知,導致執法爭議。在衛生界、民選官員和公眾的催促下, FDA週二(5月10日)證實,將重新界定「健康」的意涵,並公告徵求大眾評論意見。

《今日美國》5月10日報導,根據美國20多年前出台的健康食品規定,食品的營養成份如脂肪、飽和脂肪、膽固醇、鈉及糖,必須符合規定的含量,始可標示為「健康」食品。由於20多年前開始盛行低脂飲食,因此該規定納入低脂肪規定,導致無脂肪的布丁及含糖的麥片是健康食品,而含有營養脂肪的天然食品,如堅果、鱷梨和鮭魚,反而不是健康食品。

日前美國聯邦政府公布的「我的擺盤」(MyPlate)指南,推薦美國民眾的均衡飲食包括堅果、種子及魚類等,與20多年前的健康食品定義存在落差,造成民眾無所依循。

在各方要求下,FDA決定重新界定健康食品,發言人柯特威奇(Lauren Kotwicki) 說:「隨著營養學的研究,我們認為現在是重新評估營養成份的好時機,包括『健康』的定義。」

耶魯格里芬預防研究中心(Yale-Griffin Prevention Research Center)主任卡茨(David Katz)認為,這是相當重要的事,雖然現行的規定,並無意排除杏仁等天然堅果,但執行時卻發生杏仁不是健康食品的情況。

卡茨表示,FDA去年警告KIND零食公司,由於該公司的水果及堅果等條狀零食的飽和脂肪含量超過規定,不符合有關「健康」的定義,因此不能標示為「健康食品」。KIND零食公司雖然取消了健康標示,但在去年12月向FDA提出公民請願,要求FDA根據最新的飲食建議,更新標示規定。

KIND零食公司的零食棒,如果要符合現行的健康食品標示規定,其脂肪含量不能超過3公克,飽和脂肪含量不能超過1公克。

今年4月,FDA通知KIND公司,可繼續在其零食棒上標示「健康美味」,因為這個標示不涉及營食成份的聲明。KIND公司尚在考慮是否要重新標示,因為成本太高。該公司首席執行長盧貝茲奇(Daniel Lubetzsky)表示,該公司不急於重新標示,但很高興FDA打算評估健康食品的定義。

卡茨表示,FDA的重新​​評估顯示美國各界更加注重整體健康及福祉,而不是只看重具體的營養成份,在營養界,越來越多的人認為不能單看個別的營養成份,而是要看食物的整體營養成份,例如鱷梨的脂肪含量非常高,但它是非常有營養的食物。#

責任編輯:黃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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