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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律師賄賂案 16項控罪全罪成

(左起)努涅斯的代表律師、于本杰明、努涅斯上周在曼哈頓刑事法庭。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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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37歲的華裔律師于本杰明及其49歲的法律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音譯)涉嫌賄賂紐約市刑事司法處(CJA)員工以獲得客戶一案,經過2星期的聽證,陪審團昨天(31日)裁定,兩人共謀、賄賂和利誘官員瀆職罪等16項罪行全部成立,法官將於7月13日量刑,每人都面臨最高15年的徒刑。

通常警察抓捕嫌犯後,會先在當地警局登記,之後嫌犯被送到中心登記處,等待傳訊(Arraignment),紐約市刑事司法機構(CJA)為減少嫌犯等待傳訊的時間,幫助法庭向嫌犯問話,確認是否可以保釋。

檢方指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間,于本杰明與努涅斯收買這個問話崗位上的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引導超過100名有錢的客戶找他擔任辯護律師。該CJA職員的薪水是每年3萬美元,自從收了賄賂之後,他的收入增加了一倍。

該案中控辯雙方的爭論焦點之一是「CJA員工是否屬於公務員」,辯方認為CJA只是一個私營的不牟利機構,與紐約市政府訂有法律服務承包合同,其僱員不是政府的公務員,兩名被告的行為僅涉及「道德瑕疵」,不是賄賂罪。但控方強調,CJA受政府委託履行公務員的職責,無論從成立的目的、運作模式,收取政府資金、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均符合定義。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在判決後發表聲明說,兩人「為謀求私人利益,破壞了正常從逮捕到提審過程的程序,危及司法系統的廉正性。」他表示將繼續剷除司法系統內的「壞演員」,確保司法平等的原則。

于本杰明、努涅斯被判有罪後,坐著不動,表情木然,法警隨即為兩人上銬帶離。兩人的辯護律師在裁決之後均表示將上訴。

該案共有三名執業律師及一名律師助理被控,其中白人律師史密斯(Dwane Smith)在去年已經認罪,他被判6個月監禁和5年緩刑,另一名韓裔律師李傑(Jae Lee,音譯)所涉罪行較輕,認罪後與檢方合作,獲免起訴。◇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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