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春國會作證:中共為器官移植按需殺人

人氣 731

【大紀元2016年06月24日訊】6月23日,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屬下多個附屬委員會在國會聯合舉辦聽證會,審視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活體摘除人體器官的殘酷行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公眾事務主任李祥春博士在本次聽證會上作證。他說,來自中國的學術論文和官方出版物的大量文字,可證實在中國大陸確實存在為器官移植而進行的大屠殺罪行。

以下是醫學博士李祥春在聽證會上發言的部分內容。

1.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以及該組織對活摘器官的調查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以下簡稱:追查國際)成立於2003年1月20日,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到2016年5月10日為止,我們已經發表了331份共580多萬字的關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匯集了包括7.6萬多個犯罪個人和3.5萬多個參與迫害的犯罪機構的名單。

自從中國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國器官移植產業呈爆炸性增長,引發人們對中共強行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調查,特別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摘取,追查國際是參與調查的組織之一。

從2006年3月9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在國際上被曝光的第二天起,追查國際就開始了面向中國大陸的系統調查。

在過去十年中,追查國際共發表了43篇關於活摘器官的報告。 2015年6月20日,我們發表了一篇綜合性調查報告,文中出示了1628個從醫院的官方網站和醫學學術期刊上取得的證據。這份報告的調查結果表明,在中國有超過865家醫院9500多名外科醫生在進行大規模的器官移植手術。我們對中共官員和中國的外科醫生進行電話調查,在一萬多次的電話調查中,有60個電話錄音來自中共中央政治局5個常委、一名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副主席、一名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名前國防部長現任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負責人,和一名親身見證活摘器官的警衛,多名政法委高級官員,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職員、 30多個醫院的移植醫生等。這些證詞表明,器官的主要來源是還活著的法輪功學員,而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來自中共最高層。

接下來,追查國際又發表了9篇報告,證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仍在繼續,甚至有可能在加速進行。在中國,器官捐獻渠道基本是不完善的。

我今天的重點是報告我們對中國醫生在2000年到2012年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的調查結果。

迄今為止,追查國際收集了中國器官移植方面三千多份論文,其中來自31個省市兩百多個醫院的三百多篇介紹了供體的情況。幾乎所有的論文都是在1999年以後完成,尤其是2000-2008年。我們根據論文中對供體的性別、年齡、健康情況、死亡原因、摘取器官的步驟、熱缺血時間和冷缺血時間,移植手術所選擇的時機等等,推斷出中國存在著一個由大批活人組成的活體器官庫。這一系列新​​的證據進一步證實了中共集團從活人身上摘取器官的結論,同時也證實了被關押和囚禁、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當作器官移植的活體器官庫。也就是說,這些公開的數據是由參與此種罪行的醫生提供的,這些數據都是活生生的證詞。

2. 中國的學術論文和文章證實中國存在一個龐大的活體器官庫

1) 器官移植的等待時間極短,我們多次引用這方面的數據,表明存在一個(龐大的)活體器官庫

2)肝移植很大比例是急診肝移植(緊急移植手術)。 《中國肝移植註冊2006 年度報告》[7]2005 年4月6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收集的29個移植中心8486例肝移植數據中,4331例註明了是否急診移植的病例中,竟然就有高達1150例急診肝移植,佔總量的26.6%。最快的肝移植手術是入院後4小時進行的。所有這些肝移植手術中,97.7%是來自(與受體無親緣關係的)死者,只有2%是親屬捐贈。

相比之下,加拿大的倫敦健康科學中心在1994年至2008年期間進行了919例器官移植項目,其中60例是急性肝功能衰竭,只佔6.5%。急性肝功能衰竭的病患需要急診肝移植,必須在48-72小時之內進行移植手術。加拿大有一套供體註冊、受體等候器官的體系,急性肝功能衰竭的病患有最高優先權。在中國,沒有等待的名單和供體註冊系統,所以加拿大的這套系統應該遠遠比中國的體系效率高。可是,加拿大的急診移植卻遠少於中國。更合理的解釋是,在中國,器官供體在等待器官受體。

3)充足的供體可提供大量的候補供體。時任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於2005年9月在新疆做的一次肝移植手術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黃潔夫在發現病患適合做自體肝移植後,丟棄了第一個供體的肝臟,他隨即聯繫了重慶、廣州、新疆三地,分別讓他們準備一個備用肝(以防自體移植失敗)。

據《當代護士》和其它兩個網站報導, 2005年9月28日,黃潔夫到新疆出席中共統治新疆50周年的紀念活動,其間他在新疆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演示了一場肝移植示範手術。當黃潔夫切開那位肝癌患者的腹腔後,發現病人的肝臟符合做自體肝移植的條件,這正是黃潔夫夢寐以求的移植手術。他立即停下來縫合病人腹腔,立即通知廣州某醫院、重慶市的一家肝臟醫院,要求各提供一個備用肝,以防萬一自體肝移植失敗可緊急該做異體肝移植。廣州和重慶都在幾個小時之內找到了匹配的備用肝臟,在9月29日傍晚6:30,備用肝幾乎同時送到新疆。

黃潔夫的移植手術從9月29日晚上7點開始,到9月30日上午10點結束,手術後觀察了24小時後,黃潔夫宣布手術成功,不需要備用肝臟。

在移植手術中,肝臟的冷缺血時間必須在6-10小時之內,在中國或許沒有這麼嚴格,但是仍然規定在15小時之內。因此,我們可以認定,這兩個來自重慶和廣州的備用肝只能是兩個大活人,否則,摘取器官的時間、飛行時間,再加上黃的手術時間和觀察時間,至少需要50多個小時,如果是從死者身上摘取並送過來的器官,早就不能用於移植了。可是這兩個大活人竟然被用作「備用肝」。

4)由於供體非常充足,醫院在市場上促銷,並推出「免費」移植手術。 2006年4月28日,湖南人民醫院為了吸引器官移植的病人,廣告許諾可以給20個病患做免費肝移植或腎移植手術。像這一類的促銷活動還有很多。

5)由於在中國有大量的供體存在,連中醫院、法醫醫院、精神病院都可以做器官移植。

3. 中國國內的學術論文證實存在大規模「按需殺人」的器官移植系統

1)對器官供體的異常描述

在300篇論文中,有103篇給出了供體信息,比如性別,年齡,死亡原因,血型和其它各種檢查結果。這103篇論文中提到的供體總共有8710個。

其中提到性別的5266個供體,97%是男性。有80篇論文中提到供體年齡,在20-40歲。許多篇論文中指供體年齡平均二十幾歲,而在美國,2006年器官捐贈的死者平均年齡是四十出頭。

在我們調查的論文中,絕大部份供體的身體狀況是完全健康的:沒有傳染病,性病,心血管病,癌症或其它藥物濫用的歷史。

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年輕又完全健康的人為甚麼要捐獻他們的器官而去死呢?

2) 腦死亡的迷思

a) 對腦死亡一個簡化的診斷定義是指中樞神經組織全部死亡導致大腦功能喪失以及無任何刺激反應。因為是生死攸關的事,因此在宣佈病人腦死亡之前,須遵守嚴格的檢查程序和長時間的觀察,而且醫生也需要被授權才能做。

2006年在美國有8024個死亡器官捐贈者和6732個活體器官捐贈者。在死亡器官捐贈者中,38%是腦創傷死亡者,17%是腦缺氧死亡者,43%是腦血管中風死亡者。 b) 腦死亡在中國仍還是個在探索和實驗中的概念,尚未有法律定義和程序去遵循。 2014年8月22日騰訊網上的一篇文章中引述中國器官移植業多年官方發言人黃潔夫的話,稱中國90%的醫生不知道腦死亡的標準。中國還不到頒布腦死亡法的時候。

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收集的137篇論文中提到5093個供體的死亡原因,其中3007個(即59%)被歸類為腦死亡。說是腦死亡是為了說明器官的質量好因為在器官切除前供體還有心跳。進一步分析這些論文顯示,絕大部份這些腦死亡供體其實都是活人。這些論文中提到的其它主要三類是「屍體」,「猝死」和 「無心跳」 「供體」。

c) 位於武漢的同濟醫學院的陳中華說是腦死亡方面的權威專家,他在器官移植中採用國際認可的腦死亡標準。他的研究直接得到國家衛生部和教育部的支持。他的研究小組在器官移植雜誌(中文版)2010年7月發表的一篇論文中稱, 自2001年起,他們在中國從腦死亡供體上做了60例器官切除。 2006年7月1日,他們在國內首次使用腦死亡供體進行了心臟移植。

d) 與其他採用腦死亡供體的論文中的數據作比較,顯然陳中華他們用的絕大部份器官不是從真正的腦死亡供體上獲得的。因為在中國宣布病人腦死亡根本不合法,也沒有對醫生的正式訓練和認證程序。如果這些供體在手術中被當作腦死亡者但並沒有真正腦死亡,其器官被切除時應該還是活人。另三大類供體(屍體,猝死,無心跳),也沒給出供體是如何死亡的任何信息。

e) 我們發現有5篇論文中的22個案例中,描述了所謂腦死亡後做的氣管插管過程。這是不合醫學常規的。對腦死亡的診斷是一個費時的過程,需要長時間觀察和重複檢測。氣管插管是為了挽救病人生命,應該在診斷腦死亡的過程中和之前進行。對腦死亡診斷的關鍵測試之一是關閉呼吸器-在插管之後-看病人有無自主呼吸。若沒有,病人可能被宣布腦死亡。這些醫生的做法表明(1)他們不懂腦死亡的標準,(2)他們不關心供體是否腦死亡,(3)那麼,唯一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供體實際上是活人,因此論文中提到採用氣管插管和麻醉是為了確保器官處於最佳狀態,為攫取創造好的條件。

極短的熱缺血時間

熱缺血時間指的是器官在供血停止後到放入冷保存液中的時間。冷缺血時間是指器官置入冷保存液後保存到取出血液再灌注這段缺血時間。我們這裡只談第一種熱缺血時間。對腦死亡供體器官的切除,熱缺血時間是非常短的,因為心臟停止跳動的時間幾乎就是器官被冷卻的時間。對心臟死亡供體器官的切除,熱缺血時間包括死亡前供血不足的時間,死後5分鐘的等待時間,以及裝管灌沖和置入冷凍液前的時間。我們調查了300多篇論文,其中有6759個案例中的89篇論文中,特別講到所謂「腦死亡」,屍體和猝死供體的熱缺血時間,大部份是少於10分鐘,有些甚至是零分鐘。這89篇論文中有的提了死因,688例說是腦死亡,有一篇論文中提到117例是「心跳剛停止的新鮮屍體」。

在「腦死亡」不可行,並且幾乎沒有可解釋合法死因的情況下,為甚麼幾乎所有器官切除的熱缺血時間都如此短,而且許多甚至不到一分鐘呢?唯一可接受的解釋是,當需要攫取這些供體的器官時,這些人大部份就被安排死亡。

這是大屠殺。

4)醫生明確承認他們殺活人以取其器官的一些案例。

a)作為國會記錄,我想先以中文念出第一篇論文,

中華移植雜誌(電子版)2011年5月第5卷第2期,第10-14頁揚守國等復旦大學器官移植中心 「298例原位心臟移植受者遠期療效分析」

第10頁. 2000年5月至2011年4月,

第11頁. . 1.2 供者與共資料與供心保存

屍體供心291例,臨床腦死亡7例。年齡18~45歲,平均(26.8±4.5)歲。其中男性283例,女性15例。均無明確心血管疾病或其他重大臟器疾病史。供心獲取方法與以前的報導相同。在298例中,自2007年後有60例供心在心室顫動或心搏停止狀態下獲取,其餘在心臟仍搏動時獲取。

作者在這裡表示,至少有231名健康的年輕人,並沒有腦死亡,而且心臟還在跳動,被放在手術台上為取其心致死!

b)「手術方式對肝移植圍術期肝功能影響」,作者李耀峰等,中國全科醫學2007年12月,第10卷第23期。

2004至2007年間103例肝臟移植手術。操作方法:兩組受體病人接受的供體均來自健康的年輕人,其中一人是腦死亡,……所有其他供體為相同血型的屍體肝臟,所有熱缺血時間均在0- 5分鐘之間。

從上面的敘述應該很容易得出這些結論:所有健康、年輕的「供體」,0-5分鐘熱缺血時間,除了一人腦死亡……所有103年輕人被摘取器官而致死。

c)「關於屍體的總淨膛技術的臨床研究」,作者孫旭陽等,廣西南寧解放軍303醫院,中國肝膽外科雜誌2006年5月12卷5期。

作者描述了在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間72個多器官腹部摘取的案例。所有捐助者為屍體,男62例,女10例,年齡18-41歲,平均27歲。 …手術前2小時,肌肉注射200毫克肝素。在接下來的一頁裡,他們描述了結果,熱缺血時間為(2.2±0.6)分鐘,建立低溫灌注系統的時間為(1.7±0.4)分。

如果你把這三個事件放到一起:1)手術前兩小時注射肝素;2)手術操作; 3)熱缺血2.2分鐘摘取器官。非常清楚,所有72位捐助者被預先安排好活體摘取器官,而且他們都非常年輕。

同一期刊2007年2月第13卷第2期上發表的另一篇文章,作者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沈中陽。從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他們摘取了200個屍體肝臟。他們所描述的捐助者為非心臟跳動的屍體。但他們也在手術2-3小時之前註射肝素,熱缺血時間少於8分鐘。沈中陽已經被追查國際列為最大凶手之一。截至2014年12月他做了近萬例肝移植。

 

所有這些都是參與了這場大屠殺的中國醫生們自己洩漏的書面證詞。他們證實了強行摘取器官的行為是真實存在並以非常大規模地進行。

我們呼籲美國政府:

*委託獨立調查組織徹底調查這一反人類罪行;
*公開譴責中共政府強行摘取器官的做法,並敦促其立即停止;
*我們也呼籲國務院分享已經獲取的相關資料,並根據自己的研究以及今天這裡(我們提供的)調查資料做出詳細報告;
*制訂法規以阻止美國人去中國尋求器官移植;
*制定法規法律,拒絕向參與強行摘取器官的犯罪者頒發簽證;如果他們已經在美國,則對他們實施相應的法律訴訟程序。

責任編輯:李緣

相關新聞
「恐怖事件」美國眾議院譴責中共活摘器官
「追查國際」:八百大陸醫院涉嫌活摘器官
警察踢傷腰 讓她逃過被活摘器官一劫
歐盟公布人口販運報告 籲制止活摘器官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