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國歌法無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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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心儀香港報導)中共人大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引起社會不斷議論及擔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首次明確表明,《國歌法》不會有追溯期,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認為是政府的應有之義,希望政府就立法諮詢市民意見。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提及近日《國歌法》的爭議,她表示,律政司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開展本地《國歌法》立法工作,會兼顧香港的法律目的和原則,以及本港法律制度:「怎樣如何透過立法規範國歌奏唱,以防止、避免任何蓄意、故意貶損國家,和做出一些故意行為,侮辱國家象徵的行為,都是完全不能接受。但當然在立法過程,我們會考慮香港的憲制及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制度下得到保障。」她希望在本立法年度儘快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被問到《國歌法》會否設追溯期,林鄭表明,按照香港一向的法律原則,《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應該不會設有追溯期。但她強調,在未立法的真空期,不應做出不尊重國家的行為。但沒有回應會否就《國歌法》立法進行公眾諮詢。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回應指,林鄭表明沒有追溯期符合香港刑事法律的一貫做法,「在普通法下,我們的刑事法律不設追溯期,起碼政府確認這一點,這是應有之義。」他希望政府就《國歌法》立法諮詢市民意見,「市民會擔心《國歌法》將來會否變成影響言論自由、創作自由的工具,希望政府透過諮詢階段,努力說服市民這件事情不會發生,亦都能廣納市民意見,如何平衡言論及創作自由。」楊岳橋又認為,有市民於球賽噓國歌屬於政治問題,他形容中港問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希望政府能以最寬容的態度和誠意,說服香港人尊重特區政府和國家。◇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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