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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電單車禁令 外賣郎:要吃飯!求生存!

明年起 紐約市將對電單車擴大執法範圍 議員籲市府發放牌照

外賣郎市政廳外抗議市長禁令。 (王新一/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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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在寒冷天氣裡,有多少人等待著熱呼呼的食物送上門呢?據悉,平均每天外賣郎需在紐約市裡穿梭,服務一百多萬人。面對明年市府對電單車擴大執法,週一(18日),百位外賣郎們沒有穿行在路上,而是來到了紐約市府門前表達訴求「要吃飯、求生存,要求電單車合法化」。

外賣郎市政廳外抗議市長禁令。
外賣郎市政廳外抗議市長禁令。(王新一/大紀元)

距離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要開始執行禁止電單車的州法律的日期(2018年1月1日)越來越近。18日上午10點,亞裔美國人聯合會等非營利組織,與許多外賣郎一起在市政廳門前,抗議市長禁止電單車。

一位在紐約送了七年外賣的外賣郎代表在集會上發言,他因為國內母親癱瘓,只有到美國來打工才能付得起醫藥費。他表示,自己花了1,800美元購買電單車,每年還要花100元換電池,罰款則讓他「雪上加霜」:「每次車子被警察沒收,我們就要停工,上庭,然後去取車,三天時間不能上班,直接經濟損失就要1,000多美金。」取消電單車會使很多人失去工作。「我們支持市府提高交通安全,但我希望市長到社區實地調研,體察民情,制定合理的電單車管理。」

市議員陳倩雯也到場支持外賣郎,她表示:「外賣郎大部分人是新移民,英文不好。當他們被警察停下時,他們無法很好地為自己辯護。比如,他本可以說『我沒有闖紅燈啊,我停下來了。』」可是他們不會,很多人看到警察也很害怕。」陳倩雯說:「這些人都是努力工作的人,他們需要養家糊口。我的辦公室做了調研,發現很多外賣郎都是60歲以上,每週工作80小時以上。」她希望市府能夠將電單車合法化,並發放牌照,這樣可以讓他們申請保險。「我們必須要做些什麼,不能僅僅關注執法。」

紐約州法律禁止時速超過15哩/小時的電動車上路,而電單車時速為20哩/小時左右,由於電單車無法合法申請牌照,發生事故就無法獲得保險賠償,因此2004年紐約市議會立法禁止電單車使用,並規定騎電單車將面臨500美元的罰款。

市長白思豪在今年10月的發布會上表示,從2018年開始,他將與警局合作加強禁止電單車的執法。除了罰外賣郎之外,商家也會面臨首犯100美元,再犯200美元的罰款,而交清罰金後才能領回被沒收的電單車。市長說,他聽到很多人抱怨電單車違反交規,而由於其速度比自行車快,會帶來更大的危險。

為華埠餐廳送餐的外賣郎李康則不同意,他說:「汽車也有闖紅燈的。」李康表示,問題不在車子本身而在管理。外賣郎們每天服務100多萬紐約大眾,應有合法的權利。自己的要求就幾個字:「要吃飯,求生存,合法化。」旁邊的外賣郎也紛紛說:「他這麼大年紀自行車登不動啊。」「你叫他(指李康)怎麼生活,他也不想在政府那邊拿錢(指福利)。」

市長日前在日落公園的里民大會上表示,腳踏和電動兩用(助力)的電單車是合法的,他將確保執勤警察能分辨。但對於已經購買了電單車的低收入外賣郎來說,可能很難有經濟能力再花錢換成這種車。◇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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