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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彰銀內鬼盜領千萬台幣 16年後曝光無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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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2日訊】台灣前彰化銀行台北分行蕭姓行員,利用客戶開戶5年來長期未動支,先將帳戶改名,再將1,100多萬元(新台幣,以下同)的存款,轉帳至人頭帳戶並盜領,16年後日籍女子臨櫃想提領這筆錢卻失敗,才發現帳戶早已被註銷,彰銀追查有內鬼。金管員會表示,客戶權益不受影響,但根據「行政罰法」規定,裁處權時效為3年,亦即已過時效,無法對彰銀開罰。

起訴書指出,蕭男在民國86(1997)年12月至93(2004)年12月間,任職於彰銀台北分行,辦理收受存款業務,他看上一名客戶在87(1998)年6月,存入977萬多元後,除了每半年的活期存款利息轉存外,到92(2003)年8月間長期未動支,認為有機可趁。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導,檢方調查,蕭男竟在2003年,利用張姓街友證件開人頭戶,將日籍存戶的帳戶名稱,改成張姓人頭戶,再以林姓等五名街友名義開新帳戶。2003年8至9月間,蕭男利用電話轉帳方式,將日籍存戶的1,100多萬存款,再轉入5名人頭帳戶,並在同年9月15日前,利用ATM及臨櫃領現等方式,將款項盜領一空。

蕭男犯案後,隨即在2004年底離職,直2014年12月8日,該日籍存戶持存摺到彰銀臨櫃提款,彰銀找不到她的帳戶,才發現這筆錢不翼而飛。彰銀認定蕭男是內鬼,2016年2月22日提出民、刑事告訴。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銀行法罪嫌起訴蕭男。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客戶損失的1,100多萬元存款,彰銀已先行墊支,同時,銀行為確保債權,除已向前蕭姓行員提起告訴外,並申請假扣押裁定。不過,呂蕙容也說,彰銀這起盜領案已超過行政裁處權的3年時效,雖然無法再對彰銀裁處,但金管會要求彰銀依所報改善措施落實執行,並釐清相關人員責任之後續報金管會。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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