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見人士陳雲飛獄中遭酷刑 揭牢頭獄霸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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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因拜祭六四遇難學生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近日,他的辯護律師隋牧青和郭海波,前往成都中院表達了要求二審開庭審理的訴求,隨後前往新津縣看守所會見陳雲飛。他談到獄中牢頭獄霸猖獗,實行違規連坐,時有酷刑懲罰。

3月31日,成都巿武候區法院開審陳雲飛案,法官當庭宣判陳雲飛四年刑期。律師們都認為「尋釁滋事罪」這個量刑判得很重,現在就等待二審能不能改判。

要求二審開庭 辯護律師提四理由

5月3日上午10點,隋牧青和郭海波二位律師前往成都中院,與承辦法官作了簡短溝通,並向法官提出二審開庭審理的四個訴求:

1. 陳雲飛所有親友均未能出席一審旁聽,法院周邊交通管制、戒備,名為公開審理,實為秘密審判;

2.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如指控陳雲飛為武侯區政府搭靈堂,辯方提交了被拆宅基地使用權證書,證明強拆非法,但一審判決回避了這一重要事實;

3. 一審法官指揮庭審過程明顯不公,部分書證及所有視頻錄音證據未當庭出示和質證;法官經常粗暴打斷辯護律師發言,且無理警告律師兩次,而對屢次無理打斷律師發言的公訴人則偏袒明顯;蠻橫打斷了陳雲飛的最後陳述;

4. 法院庭前、庭後兩次對辯護律師強行非法安檢、搜身。

總之,一審法官積極主動作惡太過明顯,未來應被追責。

最後,經過交涉,法官最終同意律師複印陳雲飛個人書寫的上訴狀。

隋牧青告訴大紀元記者,雖然提出二審能公開審理,但一般對於二審都不會開庭,「他們通常不管你理由充不充分,我們作為當事人的辯護律師,當時肯定還是要行使我們權利,要求二審開庭」。

監規不合理 一人犯規眾人受罰

隨後,二位律師驅車前往新津縣看守所,會見了陳雲飛。律師表示,他的精神狀態都還正常,當問他囚牢生活狀況時,他談到:

1. 所內實行違規連坐,一人犯規,眾人受罰。
2 .所內飲食太糟,無法買到雞蛋,營養匱乏嚴重。
3. 監室內牢頭獄霸猖獗。
4. 對所謂違反監規者時有酷刑懲罰,數月前曾兩次遭受戴鐐銬懲罰,甚至將手腳多日銬在一起,造成手腕嚴重挫傷。

隋牧青說,幾個月前陳雲飛曾經有二次被戴鐐銬把手腳銬在一起,那種酷刑會使手腕傷得很厲害。他們有很多監規很不合理,他們有時候會用這種酷刑來懲罰違規者。「他們有人違規就要連坐懲罰,牢頭獄霸比較嚴重,看守所這邊管理方式,牢頭獄霸就是管教代言人。」

此前,隋牧青因為要拍陳雲飛手腕的傷,還被看守所的人拘提了5小時。

陳雲飛90年代初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曾參與八九學運。2015年3月25日,陳雲飛與二十多名成都公民為「六四」死難學生掃墓時遭近百警察圍堵,其後被刑拘;同年4月30日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其後檢察院取消了煽顛罪。2017年3月31日,他被以「尋釁滋事罪」重判四年,此案正在上訴中。#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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