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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維修房屋還趕走租客 墨爾本一房東被判罰8885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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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傑妮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墨爾本西區一名房東因沒有及時為租客解決房屋漏水問題,修理抽油煙機和車庫門,並在租客採取法律行動後把他們趕了出去,被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判罰8900澳元的賠償金。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席爾瓦(Dhuminda De Silva)和希瑞瓦哈娜 (Chamani Siriwardhana )從2011年2月到2016年10月一直住在Braybrook區 Ruby Way路一套公寓裡。

從2012年開始,他們經常因房屋出現問題而聯繫房東普瑞桑吉卡(Siripala Prasangika)要求解決。

2012年,車庫捲簾門的上鎖功能壞了,席爾瓦和希瑞瓦哈娜擔心房屋的安全問題,因為車庫和房子有一部分是連通的。

儘管他們聯繫了房東,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同時,他們發現廚房的抽油煙機也壞了。

兩個月後,房東普瑞桑吉卡更換了抽油煙機。但他們說那是非常廉價不經用的抽油煙機,幾個星期後又壞了,他們不得不經常用膠帶將其固定住。

儘管他們在接下來的幾年裡聯繫了四次房東,但普瑞桑吉卡再也沒來修理過那個抽油煙機。因此,他們做飯時廚房和客廳總是煙霧繚繞。

2013年,他們報告說一個空房間的屋頂嚴重漏水,導致發霉。因此他們無法把那個房間用做客房,而只能用來儲存東西。

從2015年初開始,這個房屋的安全系統也壞了,加上車庫門也是壞的,這讓席爾瓦和希瑞瓦哈娜感到不安全。

2016年7月,他們向房東正式發出了違反責任通知。可是一個多月後,房東還是沒有採取維修措施,於是他們宣布要把房東告上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

就在他們確定要對普瑞桑吉卡採取法律行動的當天,他們收到了房東的搬遷通知。

2016年8月,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下令普瑞桑吉卡對房屋出現各種問題進行緊急修理。然而,這些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於是在上周做出裁決,普瑞桑吉卡向席爾瓦和希瑞瓦哈娜賠償8885澳元。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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