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電廠事故逾一年 江西一副市長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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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13日訊】2016年11月發生的江西豐城發電廠特別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曾震動北京高層。日前,江西宜春市副市長楊玉平因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撤職。事發3個月前,楊玉平一直擔任豐城市委書記達5年。

據《信息日報》江西政讀消息,1月10日中共宜春市常委會會議決定,撤銷楊玉平的宜春市政府副市長職務。

據澎湃新聞報導,從多個渠道獲悉,楊玉平被撤職與豐城電廠事故追責有關。

2016年11月24日,江西豐城發電廠7號冷卻塔發生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官方數據顯示,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197.2萬元。

據官媒報導,這是近十幾年來大陸電力行業傷亡最為嚴重的事故。當時正在外訪的習近平曾要求儘快查明原因,嚴肅追責。

2017年9月15日,中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對該事故的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建議對7個責任單位和85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報告指,宜春市副市長楊玉平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曾違規干預、越權批准設立豐城鼎力建材公司攪拌站。楊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擔任豐城市委書記,2016年4月至8月同時主持豐城市政府工作。

據調查報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在7號冷卻塔第50節筒壁混凝土強度不足的情況下,違規拆除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護,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載,造成第50節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體系連續傾塌墜落。

報告還指,豐城鼎力建材公司在無工商許可、無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未通過環境保護等部門驗收批覆、尚未獲得設立批覆的情況下,就已在2016年4月份向豐城發電廠項目供應商品混凝土。生產經理不具備混凝土生產的相關知識和經驗,內部試驗室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生產關鍵環節把控不嚴,未嚴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添加外加劑,無澆築申請單即供應混凝土。

此前還有媒體披露,事故的發生與壓縮工期、突擊生產有關。施工方的河北億能豐城項目部工作人員曾表示,為趕工期,施工方依經驗,覺得混凝土已經乾了,24日早上便開始拆除冷卻塔外圍的木質腳手架。但是混凝土並沒有乾透,結果造成混凝土脫落、平台坍塌。

據說,當年9月13日,有領導曾在豐城電廠3期工程動員大會說要「奮戰一百天」,被認為也是促成這次事故的起因。

江蘇國家一級建造師黃根寶曾向新唐人電視台表示,其實每個工程都有一個合理工期,往往施工單位為了下一步搞好關係,再拿到更多的工程,為了完成政治任務,就是趕工期。名為賈也的作者撰文認為,在這種「中國速度」下,那些工程往往成為「豆腐渣工程」。#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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