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博仁:美國引渡孟晚舟程序如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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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3日訊】隨著近日華為高管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留後,是否將會面臨被引渡到美國一案,引起了全球市場的震動。不少投資人紛紛擔心,此案將有損近期中美貿易休戰的成果。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美國指控因違反有關美國政府制裁伊朗的禁令而面臨引渡。中國政府也批評美國及加拿大,稱其沒有給出明確解釋孟晚舟被拘留的原因,並要求加國當即釋放孟晚舟。

有關下一步的引渡程序將如何進展,以下是南加州資深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整理出來的,美國政府針對尋求在國外拘捕及引渡個人時,通常採取的法律步驟:

美國當局如何安排在國外的逮捕?

美國聯邦和州檢察官並不能隨便要求其國外的對應機構,逮捕並交出某人。此類請求必須通過美國司法部的國際事務辦公室(OIA)提出。

國際事務辦公室將與其它國家的相關部門保持溝通渠道,並負責採取逮捕和引渡工作的下一步行動。

南加州資深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在採訪中分析指出,考慮到孟晚舟是中國公民,且其父親在中國也擁有重要影響力,對像孟晚舟提出指控的決定,應是美國政府高層做成的決策,需要通過司法部高層指揮,做出極為審慎的決策。

從加拿大到美國的引渡程序如何運作?

加拿大是與美國擁有引渡條約的100多個對象國家之一,因此根據規定,有義務配合美國國際事務辦公室提出的引渡要求。然而,關於這些引渡條約,也要根據罪行而定,例如有些規定不能引渡某一國的公民,或引渡任何將面臨死刑的人員。

一直以來,美國與加拿大的條約都規定,必須是兩國都認定是犯罪的行為,才能彼此引渡。

目前尚不清楚國際事務辦公室是否已正式要求對孟晚舟進行引渡。

而一旦收到請求,加拿大法院必須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引渡,加拿大司法部長必須發出正式命令。

那些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怎麼辦?

中國、俄羅斯和沙特阿拉伯等國家,沒有與美國簽署引渡條約。

因此,如果美國的目標逮捕人員是在以上國家境內,那麼國際事務辦公室將聯繫國際刑警組織,通過其發出紅色通緝令,來表明針對該嫌犯有一份有效的逮捕令。

紅色通緝令通常不會公開,但一旦嫌犯到達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的第三國境內的過境點或機場,第三國可能會根據紅色通緝令逮捕此人。

而孟晚舟在機場被捕,目前還尚未證實加拿大是否是因紅色通緝令逮捕了她。

孟晚舟可以對引渡到美國的請求進行抗辯嗎?

國際事務辦公室的引渡請求因條約而異,但通常要求美國政府記錄引渡指控的性質和證據。

鄭博仁律師指出,被告通常要求他們的合法權利,會以在引渡請求國受到侵犯為由,進行抗辯。而此類的抗辯案例也曾經持續了數月,甚至數年。

政治因素是否會在孟晚舟的拘捕事件中發揮作用?

孟晚舟拘捕事件恰逢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之間貿易談判的當口,一些觀察人士認為此舉存在政治動機。

而根據白宮官員,川普在孟被逮捕當天與習近平會談時,也並不知道有關孟晚舟的引渡請求。

鄭博仁律師分析說,美國總統不能下令是否對某人進行起訴,針對孟晚舟的案件在有任何進展之前,都會受到司法部的「多層」審查。但鑒於政治問題及其敏感性,司法部可能會就拘留時間問題事先諮詢白宮。◇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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