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前副校長貪逾2千萬 索賄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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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5日訊】中共湖南省南華大學前副校長、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原院長全智華(副廳級)近日以收賄2015萬餘元獲刑12年。有官方信息顯示,湖南一建築老闆通過全智華承包土建工程獲利800餘萬元,全智華卻通過其弟索要了近600萬元。

據官媒報導,對全智華的上述判決是12日在湖南益陽中級法院作出的。全智華還被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全智華被控於1999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衡陽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院長、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長、黨委書記、黨委委員等職務之便進行錢權交易,在一些單位和個人在承攬、開發建設工程項目、銷售設備等事項上謀利,單獨或者夥同王萍(全智華之妻)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615萬餘元、美金15萬元、澳元46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幣2015萬餘元。

其中王萍與全智華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幣共計715萬餘元。王萍也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中國裁判文書網今年8月30日公布的高春柏行賄案判決書披露了全智華的部分索賄細節。高春柏是湖南衡陽市嘉順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湖南嘉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判決書顯示,2006年至2011年期間,高春柏通過時任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長、黨委書記全智華的幫助,參與分包了該醫院門診大樓的土建工程,工程總造價1.6億餘元,共計獲利800餘萬元。

2008年5月,全智華的弟弟全某以做生意為名向高春柏索要人民幣300萬元時,高春柏準備了60萬元現金找到全智華,告其弟向他要錢的事,欲直接將此60萬元交給全智華。但全智華讓高春柏將錢全部交給其弟。2009年1月、2010年1月,高春柏又先後分別把80萬、130萬元現金交給了全某。

2011年6月,全智華的弟弟再次找到高春柏,稱全智華的女兒在澳大利亞上學,要其提供價值300萬元人民幣的澳元。高春柏在徵得全智華的同意後,把46.12萬澳元交給了全某。

如此,全智華通過其弟4次共索要了價值人民幣570萬元的錢。

現年57歲的全智華,2015年8月被免職,2017年6月落馬。同年8月的官方通報指,全智華濫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斂財,違反「習八條」,多占辦公用房,干預和影響執紀執法活動等。

全智華出事的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是湖南省知名的三甲醫院之一。近期除了全智華,該醫院前副院長吳善良也於2017年9月被查。大陸公立醫院院長被指貪腐嚴重泛濫,等級最高的三甲醫院尤甚。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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