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mo起訴Uber侵權官司2.45億美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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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2月9日,在聯邦法庭聽證之後,Waymo起訴Uber盜取公司機密官司,突然以2.45億美元和解。

根據和解協議,Uber將支付Waymo公司價值2.45億美元的公司股權。Waymo是原谷歌(Google)自動駕駛項目分離出來的公司,本次起訴Uber盜取其激光雷達技術發展自己的無人駕駛車,求償19億美元。Uber公司目前的市值為720億美元。

Uber公司堅持認為,並沒有侵犯Waymo的商業機密,但承諾在硬件和軟件方面均不會使用任何Waymo公司擁有的智慧產權。

Uber自動駕駛汽車。(Photo credit should read ANGELO MERENDINO/AFP/Getty Images)

在和解之前,本案已經經歷了4天的聽證,Waymo公司的律師出示證據,顯示Uber公司如何以6.8億美元收購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從而獲得其自動駕駛項目所需要的激光雷達技術。而安東尼‧勒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原為谷歌自動駕駛項目組成員,他在離開谷歌之後建立了自己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

Uber現任CEO達拉‧科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在和解聲明中稱,該公司收購Otto是另外一回事。

Waymo公司則在聲明中稱,此次和解是對公司「現在和將來的智慧產權」的保護。

這場官司獲得媒體廣泛關注,因為多數硅谷的官司都會私下閉門和解,而本次官司則出現了陪審團聽證的一幕,Uber前CEO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在2017年6月在壓力下辭去CEO職位之後,還是首次在公眾場合下露面。

Waymo公司的律師將矛頭直指卡蘭尼克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關注,以及他與勒萬多斯基的友誼直接導致了Uber對 Otto的收購。

在法庭作證時,卡蘭尼克證實,在2016年1月他與勒萬多斯基的一次頭腦風暴中,在白板上寫下了「激光是調味醬」(Laser is the sauce!)之語。

激光是「激光雷達」(LiDAR)的一部分,這種激光雷達,正是自動駕駛技術中一個基礎部件。卡蘭尼克承認,Uber在收購Otto之後,才有了激光雷達這個「調味醬」。

卡蘭尼克還稱,那時他看到自動駕駛技術是兵家必爭之地,必須努力爭取第一,「第二就意味著是頭一個輸家」。

(此文發表於1172F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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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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