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濤:習近平上任後首判死刑 意義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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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31日訊】安邦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涉嫌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公開審理的同一天,習近平上任以來首名「10億」貪官、山西省呂梁市政府前副市長張中生被判處死刑。石濤分析認為習近平這樣做有特別的深義。

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對62歲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石濤表示,之前習近平沒殺貪官,「完全與共產黨的品質和形象不同,以黨的名義又以與黨對立的方式走到今天」。

而如今對一個貪污10億的官員開刀,網民對此有所警覺:判決時強調監察委。

石濤分析認為,習近平突然停止對政法委動作,包括讓傅政華任司法部長,十九大後都是讓原來政法委上任,但是把「610」辦公室、綜合辦、維穩辦取消,實際上削弱了政法委的勢力。

「當政法委體系,從去年到現在沒有受到傷害,今天說判死刑了,」石濤說,「兩會之後判死刑了,又拿監察法說話,是用法律殺人、判死刑,在給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祭旗。」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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