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4月21日訊】近日,秦皇島昌黎縣法院兩次對法輪功學員龐曉紅非法庭審,每次開庭十幾分鐘左右就草草結束。
明慧網報導,2018年4月19日秦皇島昌黎縣法院,原定於上午9點公開審理龐曉紅的案件,直到10點多才非法開庭審理。
除了七八個家屬、親友加上兩個法警、法官、公訴人、書記員等,連旁聽的都也沒有超過二十個人。整個庭審就是走過場,十幾分鈡就結束了。
4月19日上午10點半左右,龐曉紅被戴著手銬走進法庭站穩之後,龐曉紅要求審判長把手銬摘下、脫下犯人服,審判長同意後,讓法警摘下手銬,給龐曉紅脫下犯人服。
審判長問龐曉紅「需不需要法院指定的律師辯護」,龐曉紅說「不需要,我自己辯護」,然後審判長口氣生硬地告知她,在第一次開庭中她說過的話不許再說。
而後審判長讓公訴人宣讀證人如何構陷龐曉紅,及如何把警察找來、牛頭崖派出所便衣警察綁架龐曉紅的整個經過陳述了一遍。
舉報龐曉紅在牛頭崖大集發法輪功資料的所謂「證人」是匿名,並沒有出庭作證;所謂的物證也沒有在現場提供。
當審判長要龐曉紅自行辯護時,龐曉紅剛說了一句話:「我一個婦女煉法輪功只是強身健體做好人,我怎麼破壞法律實施了?」審判長馬上敲響法錘,阻止龐曉紅說話,告訴她,上次庭審說過的話不要再說。
當法官問龐曉紅還有甚麼要補充的,龐曉紅也只是想解釋在集上並沒發資料就被兩個警察拖拽,並非法翻包。審判長態度蠻橫地又一次打斷龐曉紅的自辯。而後就宣布庭審結束,並問龐曉紅認罪不,龐曉紅說我沒罪。
法官氣急敗壞,大聲訓斥龐曉紅,不讓她再自辯。整個庭審才十幾分鐘,草率匆忙結束,龐曉紅總共沒有說上五句話,表面上允許龐曉紅自辯,卻不讓人說話。
家人親友目睹了法院的所謂庭審如此不公,對中共的法律系統及中共利用法律執法犯法感到非常失望。
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荒唐開庭比比皆是。
甘肅省通渭縣牛變變和牛變子姐妹倆於2017年11月21日被非法庭審,12月8日被通渭法院非法判刑。姐妹倆上訴到定西中院。家人後來得知,二審已於12月5日,即早於一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