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蔥毒死羊」案種植戶獲刑 網民:誰賣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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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綜合報導)去年備受關注的,「山東壽光百餘隻羊食用瀋陽『毒大蔥』死亡」事件,近日有新進展。

兩名瀋陽農戶在大蔥種植中使用甲拌磷等劇毒農藥,兩人分別被判刑7個月和6個月。但網民表示,此藥早已被禁賣,是誰賣給他們的?

2017年8月24日早上,山東壽光養羊戶劉太原和王春芝,發現自家養的羊出現抽搐、口吐白沫的症狀,80多隻羊死亡。當天上午,壽光另一戶養羊戶劉某也有不少羊死亡,症狀與王春芝家的羊幾乎一樣,都是因食用大蔥葉所致。

當時壽光市衛生檢疫站檢測的結果顯示,這批大蔥是由遼寧瀋陽一個種植戶運往山東的,在其葉中發現了甲拌磷、毒死蜱等劇毒農藥成分。

這兩種農藥都是被禁止使用於蔬菜,可是,農戶孟文廣卻能購買到。去年9月,陸媒央廣網曾披露,在瀋陽市于洪區老邊鄉三台村發現「鑫旺農化肥銷售處」仍在售賣「甲拌磷」。但今年陸媒關於此次「毒大蔥」事件的更新報導中,竟沒有關於售賣毒農藥的人被制裁的消息。

網民質問:「甲拌磷早在2002年農業部便已公告禁止,他是從哪裡買到的?」「為啥受傷害的是農民,他們知道甲拌磷是劇毒麼?是國家禁用的?既然是禁用的,為何還有賣,源頭是誰,源頭不懂法麼?為何國家出了禁令還有人頂風生產。」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關於該案信息顯示,農戶孟文廣已賠償養羊戶劉太原夫婦及劉某經濟損失18.8萬元,並獲得諒解。2017年8月27日孟文廣被刑事拘留,9月25日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次日逮捕;被孟文廣僱傭的孟凡江於去年9月3日以同樣罪名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取保候審。

而最終,壽光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孟文廣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被告人孟凡江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根據大陸2017年6月1日實施的《農藥管理條例》,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而使用農藥的經營者,其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對於違規銷售高毒農藥、限制農藥的處罰,該條例卻沒有詳細的規定。

據悉,2017年3月初,孟文廣在瀋陽市于洪區解放村,承包了100餘畝土地種植大蔥,為了減少病蟲害,孟文廣讓孟凡江把含有甲拌磷等劇毒農藥灌溉、噴洒到大蔥上。

2017年8月22日,壽光市蔬菜購銷商董守軍從孟文廣處收購6萬餘斤大蔥,並賣給壽光市蔬菜經銷戶李玉剛、董春生等人,而李玉剛購買的涉案大蔥蔥皮、蔥葉,卻被壽光市聖城街道東公孫村劉太原夫婦、劉某撿走。

另外,此案判決引發網民熱議。

有網民質疑壽光蔬菜的可靠性:「壽光,那可是有名的蔬菜之鄉,也大量種植大蔥啊。怎麼從東北運進大蔥啊。如果不是羊成為替罪羊,可能,這批大蔥就會以壽光大蔥的名義銷往全國。」

有網民擔心同批次的大蔥被運往哪裡了:「怎麼就沒提到已收貨的大蔥流向哪裡?」

再有網民覺得判決太輕:「判得太輕了吧!起碼六年、七年,是這些可憐的羊拯救了上萬人啊!即便這些人不是主觀故意,但危害是相當嚴重的。某些公檢法人員總是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執法,是時候轉變觀念了!要為廣大手無寸鐵的守法公民謀利益!」「原來違法的成本這麼低啊,難怪這些人如此膽大妄為。」#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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