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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8歲兒子踢打 母親正當防衛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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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1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編譯報導)一名卑詩媽媽與8歲兒子因爭執發生扭打、致後者輕傷而被告上法庭,但最後以「正當防衛」之由被近日宣告無罪。法官指出,父母面對孩子的襲擊有權保護自身安全。

據CBC報導,法庭文件顯示,化名為S.H.的卑詩女子在2016年9月因拒絕為兒子C購買一件玩具而與其發生爭執。S.H.作證稱,兒子當時「詛咒她,謾罵她,踢她的膝蓋和小腿」,於是自己用雙臂環抱住兒子加以控制。在男孩C的掙扎之下,兩人雙雙跌倒在地上,S.H.隨即跨坐在兒子的腿上。男孩父親在數月後舉報S.H.女士虐待兒童。

男孩父親作證稱,兒子C在與母親扭打後滿臉蒙灰,脖子、肩膀上均有抓痕,背部還沾有草屑。但省法官Richard Hewson在判決中指出,男孩父母兩人本身關係不和,因此父親的證詞可能帶有偏頗。

母親S.H.對法庭表示,自己對兒子的行為是出於教育目的和正當防衛。法官Hewson認為,S.H.與兒子扭打的動機出於洩憤多於教育,因此前一理由不能成立,但正當防衛可以成立,因為踢膝蓋能夠讓對方感到「相當疼痛」,S.H.對兒子採用的防衛程度也與對方的暴力程度「成比例」。

Hewson指出,孩子若只是與家長爭吵、並未發起暴力攻擊,家長卻對孩子動手致其受傷,家長行為便已犯法;但孩子若對家長加以暴力,法律並未要求家長忍受孩子的暴力。 ◇

責任編輯:李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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