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電動自行車缺規範 民怨國際移工橫衝直撞

議員賴義鍠秀出多張民眾檢舉國際移工穿梭、奔馳於快車道的畫面,呼籲台中市府訂定自治條例,提早預防意外發生。(黃玉燕/大紀元)

人氣: 21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8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電動自行車」缺乏全國性規範,引發議論。台中市議會19日市政總質詢,有議員秀出多張民眾檢舉國際移工穿梭、奔馳於快車道的畫面,甚至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行徑,呼籲台中市府應率先訂定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加以規範,提早預防意外發生。市長林佳龍表示,除取締與宣導並重,市府將促請中央加速制定全面性的規範。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包括電動機車在內的電動自行車,只要時數未超過25公里,並不需要牌照、沒有年齡限制、不用戴安全帽,因沒有任何法律制度規範,對一般人民缺乏安全保障。市議員賴義鍠直批橫行於台中工業區內的誇張行徑屢見不鮮、令人捏把冷汗,甚至有可能用來作奸犯科,呼籲市府應有積極作為,有效規範及管理移工騎乘秩序,更免危及守法的用路人。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列為慢車類管制,適用相關法規;另交通部已於106年召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研議將增電動自行車登記、領用及懸掛車牌的規定及牌照格式,進一步制定全國適用的規範。

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電動自行車現行規定比照一般自行車,市府依照道路交通管制條例第72至76條,持續取締電動自行車等慢車類相關違規案件,今年1至5月告發相關違規案件約410件;此外,去年也正式行文各分局要加強取締違規,包括未兩段式左轉裁罰300元至600元,保障道路安全。

林佳龍則表示,針對電動自行車,市府除取締與宣導並重之外,也會促請中央針對電動自行車制定更一致、全面性的規範。◇

責任編輯:韻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