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前区委书记受贿细节:帮商人挤走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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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30日讯】落马一年多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前党组书记、主任赵建国的部分受贿细节获官方披露:为让商人中标,帮助该商人挤走已经中标的央企,而其得到该商人近450万元赃款。

澎湃新闻报导,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谷XX、谷X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赵建国及其谷姓商人的案情。

判决书显示,2007年底—2008年期间,为了谷姓商人中标承建天津市红桥区河怡花园四期项目工程,时任红桥区区委书记的赵建国帮助该商人,用苛刻条件挤走已经中标的央企单位——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后该商人虚假竞标到了上述项目工程。事后的九年期间,赵建国共接受该商人贿赂款共计447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中铁建集团官网信息显示,其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共国资委批准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之一。

2018年7月6日,谷姓商人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赵建国,曾任天津塘沽区副区长,天津水产集团总经理,2006年8月任天津市红桥区委书记。2013年10月任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3年11月任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年12月卸任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9月28日,赵建国被“双开”。

官方通报中,赵建国被指与他人串供,对抗审查;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买房屋;私自留存干部选拔任用和纪律审查资料等。而“私自留存干部选拔任用和纪律审查资料”的表述罕见。

陆媒报导说,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厅局级以上官员中,有此表述的赵建国是第一个。中纪委官网曾表示,这是属于“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行为。

2018年6月27日,赵建国在天津卫视播出的反腐警示片中出镜:赵建国时常以老大自居。比如在某次聚会上,他就以老大的名义,对着某名女下属说:“如果你丈夫对你不好,我就找人做了他。”

赵建国还以霸道闻名,连时任区长张泉芬都曾乖乖给他送上20万。

张泉芬曾是赵建国的搭档。赵是红桥区委书记,张是区长;之后张又接替赵任区委书记。

赵建国、张泉芬都是前天津市长、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的旧部。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文章曾披露,天津官场“立山头、搞宗派、建圈子”,黄兴国等人是典型代表。其中提到,张泉芬是黄兴国“圈子里”的人。

在赵建国落马前一个月,谷姓商人已被有关办案部门控制。

与谷XX一同被办案部门控制的,还有另外一名涉案人员谷X。谷X,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2018年7月6日,谷XX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谷X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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