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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外送員權益加入工會 學者:入會前須評估性質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及鍾孔炤5日在立法院舉行「網路訂餐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賴玟茹/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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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美食外送員車禍事故不斷,勞動權益引起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及鍾孔炤5日在立法院舉行「網路訂餐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提醒,外送員加入地方既有工會前,仍應評估工會性質及內容,以免發生職災須申請勞保給付時,被勞保局拒絕給付。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表示,目前全台共計4萬5129名外送員,台北市政府於1日公布「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勞動部也將訂定相關規範,因中央責任就是要讓全國外送員都能受到保障。

職安署副署長李伯昌表示,不管平台業者與外送員之間是承攬或雇傭關係,都將比照勞工來保護,也將釐清「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內容,因應共識會將行政指導內容納入法規命令中,很快就會進入行政公告程序。

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顧問吳昭儒表示,籌組工會就是希望平台業者也能負擔勞工職災的責任,另外當外送員執行業務過程中,假如造成第三人災損,第三人責任險也需要有勞健投保證明才能投保,未來也希望透過工會與平台業者進行協商。

李健鴻表示,目前中央、地方政府鼓勵外送員加入職業工會,除了自組工會、也能加入地方既有工會,但部分職業工會的成立宗旨明顯與外送員不符,如百貨零售工會、大貨車駕駛職業工會等都在招攬會員,外送員加入會員後,若發生事故申請勞保給付,屆時勞保局可以拒絕給付,因此建議外送員加入工會前,應與勞保局確認。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在數位經濟下,勞動型態會出現很多變形,應該依據變形的型態,給予不同勞動強度的保護,像是設立最低勞動安全保障網,像是德國有「類勞工制度」,當勞工在一間企業收入超過5成時,企業就須負擔部分雇主責任。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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