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益就劉飛躍案向人大申請合憲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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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林岑心採訪報導)大陸維權網站「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今年初被中共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正在進行二審。其辯護律師謝燕益於5月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違憲審查申請書,指出此判決明顯違憲,盼針對刑法105條與諸多法條衝突問題,即刻啟動合憲性審查。

劉飛躍於2006年成立「民生觀察」網站,2016年11月被關押,2年多後,在今年1月29日被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加拿大及美國的駐華大使館皆對此發表聲明,關注劉飛躍的情況,指出王全璋及劉飛躍案令外界質疑中共在法治上的承諾。

劉飛躍日前委託原北京律師謝燕益,向法院提交文件要求二審公開開庭。謝燕益5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現在這個案子還在湖北省高院二審程序當中。我多次與高院承辦法官金呂剛進行溝通和交涉,還去了兩趟湖北省高院,希望他們公開庭審,給劉飛躍當庭辯護的機會,並且改判無罪。」「但他們合議庭組成後,一直不告知我合議庭的成員,就想快審快判,走個過程就完了。」謝燕益決定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違憲審查申請書》。

公民言論受憲法保障 是否適用刑法第105

謝燕益解釋,中共十九大三中全會後,確立「合憲性審查」(即「違憲性審查」)機制,目的在審核監督法律文件是否符合憲法。他以劉飛躍案作為此機制確立以來的首個案例,提出以下兩大方向審查。

他在申請書中首先提出,「劉飛躍關注民權、民生,抨擊時弊、揭露不法,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思想學術研究自由、批評建議監督自由權利,是否適用《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規定?」

謝燕益說,一審判決書中對劉飛躍認定的六個犯罪事實,其實就是寫作文章、發表報告、對人權案件、法治狀況進行分析、評論。例如,對上訪戶「被精神病」的人權年度報告、維穩人權年度報告、對法輪功學員被馬三家勞教所活摘器官事件報告,劉飛躍都是從專業、客觀現實的角度去關注民生、堅持非暴力維權。例如關注709事件及警察故意殺人事件,都是具體發生於社會上侵犯人權的案例。

應徹底檢討刑法105條的合憲性問題

「但一審判決將其倒果為因,說他抨擊社會制度、誹謗國家政權,這根本不是刑法105條的構成要件,這完全是政治化的操作,搞成煽動國家政權罪。」

所以,他進一步提出,「對《刑法》105條進行違憲審查廢止該項法律內容,或者對其適用範圍進行明確界定,尤其與《憲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明顯衝突方面作出闡釋。」

他表示,不只是劉飛躍案,很多人都因刑法105條而獲罪,這次申請的合憲性審查,也針對刑法105條和其它保障言論自由等諸多條款明顯衝突,要求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闡釋或廢止。

謝燕益雖遭非法關押吊銷執照 仍訴諸法治

謝燕益為中國大陸著名維權律師,曾於2003年提起憲政第一訴,起訴時任國家軍委主席的江澤民不顧民意、違反憲法;利用等額選舉的方式繼續擔任國家軍委主席。他在709大抓捕中被非法羈押553天。日前因代理加拿大公民孫茜法輪功學員維權案件,被當局報復吊銷律師執照。

他表示,雖然他被吊銷執業證,「但作為法律人,過去是律師、公民,希望通過此方式,督促執法者能回歸到憲法的規範和保障,解決踐踏人權,避免冤獄和人道災難的問題。」

「希望全國人大能受理此案,並啟動合憲性審查,在合憲性審查期間,針對劉飛躍的審判應中止。但若人大不受理此案,顯然新出台的憲法監督機制並不作為。」他表示,申請書已寄出,等待有關當局回應。#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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