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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新澤西互惠核發駕照 免筆試與路考

經文處處長徐儷文(前右)代表交通部,與新澤西州車輛管理廳廳長Sue Fulton(前左),簽署臺灣—紐澤西州互惠核發駕照了解備忘錄。 (駐紐約臺北經文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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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21日訊】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徐儷文20日代表中華民國(臺灣)交通部,於新澤西州首府Trenton市州政府大樓,與該州車輛管理廳廳長Sue Fulton簽署《互惠核發駕照瞭解備忘錄》。該《備忘錄》為新澤西州與外國政府簽訂之第一個互惠核發駕照的備忘錄,未來雙邊人民可免筆試、路考互換駕照。

今年適逢《臺灣關係法》立法40周年及臺灣與新澤西州締結姊妹關係30周年,此《備忘錄》之簽署充分展現新澤西州與臺灣之深厚情誼,對雙邊關係發展具重大意義。

該備忘錄簽署後立即生效。凡年滿18歲持中華民國有效普通小型汽車駕照,目前居住新澤西州且具美國有效居留(非觀光)簽證的臺灣人民,備齊相關文件及費用,至新澤西州車輛管理廳屬下各車輛監理所,可免筆試及路考申請換發新澤西州駕照。基於互惠原則,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居留超過6個月之新澤西州有效小型汽車(D類)駕照的持有人,亦可檢附相關文件免試申領臺灣相同類別駕照。

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醒,申請新澤西州駕照之臺灣人民,須依該州車輛管理廳有關「六點證明文件」(6 Points of ID網址: https://www.state.nj.us/mvc/license/6pointid.htm)規定備齊文件;另因中華民國駕照未明列有效期限,故新澤西州要求臺灣人民申請其駕照時,須提供「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及中華民國駕照英譯本,相關文件日期須為申請者抵達美國前1個月內或進入美國之後的日期,新澤西州核發新駕照後,將歸還申請者原有駕照 。◇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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