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新華社所謂“加籍華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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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16日訊】在江澤民正要出訪美洲之際,中國大陸的最重要的宣傳喉舌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等都在最顯著位置刊登了所謂加籍華人“凱西林”的文章。

一、所謂的“凱西林”何許人也?

這個所謂的加籍華人“凱西林”是何許人也?她本名叫何兵。曾經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做過按摩女。鎮壓法輪功前,法輪功煉功動作都不會卻自稱是“哈爾濱法輪功負責人”,企圖混入蒙特利爾法輪功煉功點中來的特務。何兵因為去年底在蒙特利爾煽動仇恨、詆毀法輪功,被吃官司后為回避法庭對她的聆訊,今年潛逃回了中國。

為了“臥底”混入法輪功的煉功點中來,她在許多場合宣稱自己是“老學員”、“法輪功哈爾濱負責人”,在美國又聲稱是“蒙特利爾地區負責人”。然而,她98年初到蒙特利爾煉功點時,學員發現她根本不會煉功,連基本動作也不會。

更讓人惊訝的是,在1999年6月,國內已經開始壓制法輪功的時候,她卻返回了中國。1999年11月,在國內扑天蓋地的殘酷鎮壓、逮捕法輪功學員、負責人時,自稱是“法輪功哈爾濱負責人”的何兵,不僅安然無恙地返回了加拿大,還聲稱從國內帶回了4万美元。

加拿大的CSIS調查局(相當美國的FBI)在她入籍之前調查了很久才批准她。知道底細的人說她是中共的「AGENT」(特務),加拿大當局對此也非常明了,所以至今對她的特務行跡倍加注意、毫不放松。

在不斷破坏法輪功煉功點、暴露出她那欺騙的真面目之后,何兵終于徹底撕下了遮羞布,公然于2001年11月3日在蒙特利爾的地方小報《華僑時報》上發表惡毒攻擊誣蔑文章,使用的低級下流語言令人嘆為觀止,充分暴露了她的下流、無恥。許多不明真相的百姓看到報紙上居然登出如此不堪入目的文章,都异常震惊。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無法容忍何兵及《華僑時報》的卑劣行徑,通過法律手段義正詞嚴的狀告他們。魁北克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10日和今年元月7日、2月7日已三度發出保護令,命令《華僑時報》“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刊登來源于共同被告何兵所提供的關于法輪功的任何文章或廣告。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出版來自于任何其他人的具有類似性質的文章或廣”,命令“被告何兵在任何地點均不准發表或傳播原告在申請書和證据中所指控的材料和類似的材料”,并且明令“所有被告遵守和服從本裁定,否則將依据法律予以處罰和制裁”。順便一提,這也許是為什么新華社不敢用何兵中文名的緣由之一吧。

3月14日,法官下令延續法庭保護令,繼續禁止《華僑時報》發表任何詆毀法輪功的任何材料;并特別地附加命令:《華僑時報》立即刪除其网頁上反對法輪功的任何內容。并安排藐視法庭案舉行全面听證時,何兵看到大勢已去,之后跑到中國大陸去以回避法庭對她的聆訊、判決。

這就是她的文章中說的:她所謂“在异國他鄉義無反顧地舉起了反對邪教、捍衛正義的旗幟”的真實情況。

二、謊言充斥的文章

在上述人物事件的背景之下,人們不難理解為什么新華社和人民日報會發表何兵的文章了。了解真相的人們都清清楚楚看到:這篇文章從頭至尾充斥了謊言。下面僅列舉一、二。

謊言一、“2001年4月的一天,在多倫多一家百貨大樓大廳里,我見到了李東輝……一番寒暄后,李東輝徑直提出,‘法輪功’最近要在多倫多舉辦‘法會’,……5月13日、14日,‘法輪功’多倫多‘法會’如期舉行。‘法會’上,……我忍無可忍,向蒙特利爾警察局報了警。”

令人可笑的是,2001年加拿大法會是5月份在渥太華召開的,不是在多倫多。人們也從來沒听說過多倫多建立什么‘法輪大法’基地。另外,法輪功也不接受任何捐贈。

謊言二、“慢慢地,我對……散布的‘放下名利情’、‘圓滿升天’等。越來越深信不疑,漸漸地遠离了丈夫和父母。”

在《轉法輪》第六講中有這樣的論述:“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都是應該的,在各种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与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儿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

可見,對法輪功的詆毀不攻自破了。

謊言三、“1997年底、1998年初,加拿大蒙特利爾‘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楊某等人找到我,希望我多參与一些‘法輪功’的活動。從那以后,通過楊某等人的引見,我越來越多地接触了境外‘法輪功’組織總部的所謂‘高層人士’,……”

加拿大各地的輔導站是在1998年夏秋之際陸續建立起來的,1997年底、1998年初還沒有輔導站的概念。而且從來沒有什么‘總部’的說法。

謊言四、“我向世人揭露了……,干著詐騙錢財、殘害生命勾當的本質”

這不是何兵的什么“揭露”,而是乃至全篇逐字逐句照抄了中國大陸誣蔑法輪功小冊子上的材料,以及從1999年7月以來中國大陸報紙、電台、電視台上几乎天天對法輪功詆毀的內容。

謊言五、“2001年7月以后,我陸續走訪了蒙特利爾一些‘法輪功’家庭和人員,親眼看到了一個又一個因練習……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慘家庭,直接面對了一個又一個受……折磨、摧殘而精神恍惚、神經錯亂的受害者。……。”

事實上,何兵一直企圖在學員們中間挑撥离間、破坏家庭關系,但從未得逞。在蒙特利爾,如果有因為練習‘法輪功’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或被‘摧殘而精神恍惚,神經錯亂’的話,這樣“生動的案例”早是駐加拿大中國大使館夢寐以求的誣蔑法輪功的素材,為什么卻遲遲報導不出來呢?

謊言六、“走訪這些受……迫害的練功者及其家屬后,一股強烈的沖動促使我奮筆疾書,……几天后,我帶著整理好的文章找到加拿大《華僑時報》。《華僑時報》社長和主編被文章披露的……駭人听聞的罪惡勾當所震惊,當即同意在報紙上刊發這篇長篇文章。”

何兵上面所指的那篇所謂文章充滿了謊言、低級下流文字和人身攻擊,甚至‘人獸相交’等不堪入目的詞語都用上了。

謊言七、‘法輪功’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迫害,誹謗、恐嚇、威脅、毆打……

加拿大是民主法制的國家。如果真的如何兵所說發生了上述違法犯罪的事實的話,她理應是原告,為什么何兵反倒成為了造謠誹謗案的被告?為什么立即跑到中國大陸去了?

謊言八、“在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鼓勵下,2002年3月,我在加拿大正式注冊成立了反邪教協會。成立加拿大反邪教協會的宗旨就是崇尚科學,制止一切殘害生命、破坏家庭、詐騙錢財的邪教活動,保護加拿大及海外華人免受……及各种邪教迫害,并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維護人權,保護婦女儿童的合法權益。”

如果何兵真的在做這樣的公益之事,那么理應在加拿大的新聞媒介上看到報導,為什么會刊登在鎮壓法輪功長達三年之久的中國大陸的最重要的新聞媒介上呢?

很可惜,加拿大從來也沒有听說有一個這樣的什么“反邪教協會”,因為,這在這樣一個有正義良知的國家,欺騙、誣陷是沒有市場的。

******

自1999年7月加拿大在世界上率先譴責中國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后,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相繼營救出多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和親屬,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對鎮壓的抵制。法輪功在加拿大受到各級政府的贊譽、褒獎,以及加拿大人民的聲援。

就是在中國大陸的最重要的宣傳喉舌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等都在最顯著位置刊登了所謂加籍華人“凱西林”的文章,煽動仇恨,做出丑陋表演的時候:2002年10月10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在國會舉辦了答謝各界聲援的午餐會。這是自911事件以來加國政府首次允許民間團體在國會舉辦活動,充分表示了加國政府和國會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信任。

今天,我們為人類居然產生何兵這樣的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扯謊的無恥之徒感到悲哀;為中國大陸堂堂一個十數億人口大國的最大的新聞媒介居然要靠如此下流卑劣的謊言來維持感到痛心;為邪惡之首出訪美洲前黔驢技窮般的需要用這樣低劣的手段來造勢感到憤怒;為我中華民族華夏子孫居然被如此小人所愚弄感到心酸。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
2002年10月11日

轉載自明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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