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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根據警政署交通組統計,汽、機車分流交通大執法的首日,全國警方在十五個重點違規項目,共取締了三萬八千六百二十九件,機車和汽車被取締的比例為二比一。
據自由時報三月三日報導警政署強調,警方的做法主要在於改善機車的行車秩序和安全,取締方式只是警方的手段之一,主要還是希望全民都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警政署昨日也通令全國警方,以平常心執行這項交通改善措施,尤須特別注意執勤時的態度和技巧。
警政署指出,三月一日取締的違規交通案件,其中有二萬八千七百四十件是警方以攔停方式告發,九千八百八十九件是逕行舉發。
機車被取締舉發的違規案件,有二萬一千三百八十一件,汽車被取締舉發的有一萬零四十四件,而汽、機車同時都被舉發三項違規的案件,則有六千八百四十四件。
在全國各縣市警局中,舉發案件最多的三個單位,分別為台北市警局的八千零八十五件、台北縣警局的四千九百八十四件、彰化縣警局的三千零三十八件。
舉發最少的三個縣市警局,則為嘉義市警局二百九十八件、花蓮縣警局二百九十九件、嘉義縣警局三百一十七件。
警政署表示,警政署當初即有規劃,機、汽車違規案件取締的比例為二比一,從首日舉發的數字來看,各縣市警察局都有遵守。
但警政署仍強調,並非是以機車取締為主,數字中顯示,汽車的違規也是警方改善交通秩序的重點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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