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要求董建華正視手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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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4日訊】五月三號是世界新聞自由日,香港記者協會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發出公開信,要求正視香港記者被鎖上手銬事件。

*公開信促港首調查手銬銬記者事件*

據美國之音5月3日報道﹐五月三號世界新聞自由日最主要的含義就是認識到一個自由,多元化以及獨立的新聞是任何民主社會的重要的組成部份。香港記者協會總干時羅少蘭女士在接受記者訪問的時候表示,在迎接世界新聞自由日到來的時候他們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發出了一封公開信要求行政長官重視兩件事情。頭一件事情就是針對今年四月二十五號香港警察在遮打花園清除[在該公園進行長達三個月抗爭行動的]爭取居港權人士的行動中,對兩名在現場進行采訪的記者銬上手銬的事件,希望董建華保證香港警方在進行內部調查的時候能夠秉公處理。

羅少蘭:“我們要求董先生肯定這個檢討是在公平的情況下進行,如果找到警方在事件中犯錯誤的話,肯定要處分,也要跟兩位記者道歉。”

*基本法第23條加速立法無此必要*

香港記者協會羅總干事說他們要求董建華先生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對特區政府是否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煽動叛亂和顛覆罪加速立法表示關注。

羅少蘭:“我們就跟董建華先生說我們認為這項立法是不需要的。如果真的要立法,最重要就是唯一的基礎是為了防止那個暴力或是暴力所帶來的威脅。而不是為其他的原因來立法。”

*香港新聞界自我審查處處可見*

羅少蘭指出香港新聞界自我審查的現像在九七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之前就已經存在,而在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之后,香港新聞界自我審查最明顯的例子可以在報道兩岸的新聞中看得出來。

羅少蘭:“舉個例子來說,去年我們最大的兩個電視台把台灣總統稱呼為台灣領導,不說台灣總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明顯的自我審查一個表現。”

羅少蘭:“我們都不希望在一些可能發生的事情,出現一些影響。比方說對二十三條立法是非常關注的,因為它里邊也包括防止泄露國家机密。這一條我們認為對新聞工作者來說是比較危險的。”

*《南華早報》開除記者屬自我審查*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蘇鑰机副教授認為新聞自由在香港來說變化不太大。不是很坏,也不是很好。但是他對不久前《南華早報》駐北京記者站主任被解職的事件表示關注。

蘇鑰机:“被開除記者就是說《南華早報》是自我審查了。但是是否這個情況,還不太了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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