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裔華人為一世紀前人頭稅續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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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章君宇多倫多十一日專電) 自去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駁回加裔華人為一世紀前人頭稅提出的集體訴訟案後,曾受人頭稅之害華人後裔續向上訴法院抗爭。今天上訴法院為本案開庭,法官在庭上詢問聯邦政府為何能對二次大戰拘禁日裔加人之事道歉及賠償,而不能對曾受人頭稅之害的華裔加人提道歉及賠償。

上訴法院法官麥佛遜在庭上表示,不管二次大戰時拘禁日裔加人,或是一世紀前向中國人徵收人頭稅,對他來說,兩件事之間有相當大的類同性。

代表聯邦政府的律師維克利表示,二次大戰期間拘禁日裔加人及一世紀前向中國人徵收人頭稅是兩件截然不同之事。

維克利表示,加拿大拘禁日裔加人時,加拿大的人權自由憲章已經生效,故政府應對此一具有歧視性的行為進行道歉及賠償。一世紀前中國人來加拿大須繳人頭稅,以今天的眼光來看,雖亦是一件極具歧視性的行為,但由於當時加拿大尚無人權自由憲章,故今天的政府無法為這件事道歉及賠償。

去年安省高等法院亦是以「今天的社會道德標準無法適用於過去的法律」為由,駁回了華裔加人人頭稅集體訴訟案。

一八八五至一九二三年間,加拿大政府共向中國人徵收了兩千三百萬元的人頭稅。以今天的幣值計算,約合十二億加元。目前提出上訴的除仍存活的四百名受害人外,還有四千名受害人的後裔。

代表華裔加人的律師艾伯茲表示,從聯邦政府願向日裔加人道歉及賠償的事例來看,政府是有意願為過去錯誤做出補償的。他又稱,只願對日裔加人道歉及賠償,而不願對受人頭稅之害的華人道歉賠償,帶有明顯的歧視意味。

不過聯邦政府律師維克利仍認為人頭稅及日裔加人二次大戰期間被拘是兩回事,無法相提並論。他並認為,如果政府為人頭稅之事向華人道歉及賠償,將會導致政府必須為上世紀以來,所有具有歷史性錯誤的法律做出道歉及賠償。政府事實上是沒有此一能力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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