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團體抗議中國判處李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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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9日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星期三在中國駐香港機構[中聯辦]門前示威﹐抗議中國把網絡異見人士李大偉判刑11年。

美國之音8月8日報道﹐中國公民李大偉從海外網站下載了500篇被中國當局稱為反動的文章並將它打印出來﹐今年五月被審判。甘肅省天水中級人民法院7月24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大偉11年徒刑。[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聯合會]要求中國政府立刻釋放李大偉。

*示威者抗議迫害*

示威者高呼“抗議政治迫害”﹑“落實言論自由”﹑“落實資詢自由”﹑和“釋放李大偉”等口號。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宣讀了抗議信。

司徒華說﹕“[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強烈抗議中央政府以下載及列印反動資料的莫須有罪名重判異見人士李大偉11年徒刑。我們要求立刻釋放李大偉﹐落實人民享有通信自由的權力。根據中國憲法﹑聯合國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民享有言論及通信自由﹐公民有權在互聯網建立網站﹐有權在任何公開發佈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欄發佈個人意見。支聯會敦促中央政府落實人民在網絡上享有言論和資詢自由﹐立即釋放李打偉等因言論入罪的異見人士。”

*中聯辦拒收抗議信*

目前在香港﹐參加這類示威遊行的人越來越少。這次支聯會的遊行有20人參加。示威者到達[中聯辦]附近的街口時被警察團團圍住﹐只被准許在[中聯辦]對街的角落念抗議信﹐念完後才准許司徒華等三人到對面的[中聯辦]遞交抗議信。[中聯辦]不許他們進門﹐也不派人來接受抗議信。

司徒華在[中聯辦]門前說﹕“中聯辦不派人來接抗議信﹐也不許我們把抗議信放在門口﹐我們只好把抗議信撕掉。”

[中聯辦]的前身是中國設在香港的新華社分社。在英國把香港主權交還給中國之前﹐新華社經常是抗議的對象。當時新華社分社雖然也不接受抗議信﹐但是允許把抗議信放在門縫裡。現在[中聯辦]不許示威者接近大門。

*港府限制示威嚴于英國*

司徒華對美國之音表示﹐現在香港政府管制示威遊行比英國殖民時期要嚴厲的多。他說﹕“香港政府把請願﹑示威遊行的範圍越縮越小。雖然如此﹐我們仍舊會繼續下去。對中聯辦這次不許我們進門﹐我們會向一個特別的機構上訴。上次我們到特首辦公室抗議﹐他們不許我們進門﹐我們抗議後﹐判我們獲勝。”

司徒華說﹐實際上一國兩制只是說說而已﹐過去5年是一個過渡期﹐董建華是最後一任了﹐所以他就加強這方面的控制。司徒華認為﹐當前中國大陸對人民管制的更嚴格﹐因為16大即將召開﹐人事有變化會使人民不安﹐中國加入世貿後可能對農業﹑國企有很大的衝擊﹐他們看到農民和工人的抗議會越來越多﹐所以就格外收緊。

[中聯辦]不接受抗議信並非只針對支聯會。香港法輪功發言人徐君說﹐他們也受到同樣的待遇。他說﹕“我們多次向[中聯辦]遞交的公開信或給國家領導人的信都被拒絕。我們只能把公開信放在離他們門口很遠的地上﹐從來沒看到他們接過﹐他們根本不願意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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