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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華東方未依法大裁員 北市:最高可罰新臺幣50萬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近日傳出將資遣212名員工,台北市勞動局28日表示,業者違反大量解僱需60天提出申請的規定,屆時將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圖為台北文華東方酒店。(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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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台北文華東方酒店近日傳出將資遣212名員工,引發外界關注,為此,台北市勞動局2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台北文華東方27日稍晚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預定6月7日將資遣212人,已受理審核,並發文請業者說明;若業者仍堅持6月7日資遣員工,明顯違反大量解僱需60天前提出申請的規定,屆時將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開罰新臺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陳信瑜表示,文華東方在27日晚間6時56分,以網路通報方式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預定6月7日資遣212人,目前已受理審核,據統計,文華東方員工勞保人數有863人,並已經在3月27日至5月27日間,通報資遣人數39人,再加上此次通報的212人,通報資遣人數共有251人,已達《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的標準,勞動局將會在一週內約談文華東方。

陳信瑜指出,在通報資遣39人部分,沒有違法,但這次資遣212人部分,因未在60日前通知,涉及違法,將會清查員工身分,也呼籲文華東方可透過中央紓困方案與勞工達成共識,在疫情期間與勞工一起共體時艱。

陳信瑜指出,勞動局接獲一名孕婦也列入解僱名單中,受解僱的孕婦可提出申訴,勞動局也將調查文華東方是否有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等條例,是否存在歧視理由解僱勞工的情況。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同一事業單位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200人或單日逾100人,就屬於大量解僱,必須在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若未依規定辦理,將可處新臺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限期令其通知或公告揭示,並可連續處罰。

交通部:將協助並尊重市場機制

對於文華東方酒店將資遣部分員工,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在過去,由於觀光業擴張性的發展,讓整體經營環境變得困難。疫情衝擊,國內有救急與紓困等措施,但還是希望業者在長期發展上可以轉型升級;如果決定退出市場,希望減少歇業導致的失業潮,交通部會尊重市場機制。

林佳龍表示,觀光業如果過度競爭,會導致品質變差,必須思考如何讓觀光業差異化、讓服務更優質。預期在年底前,出、入境旅遊將受到較大管制,因此重點是擴大國旅。他也認為,在紓困期後,國旅會有轉變,將出現更多品質提升的觀光產品。

他說,相信轉型升級會發展更好,如果決定退出市場,希望減少歇業導致的失業潮,觀光業採取的策略都有商業考量,交通部會協助並尊重市場機制。◇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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