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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通過安樂死擴大法案 保守派反擊

安樂死與醫生救死扶傷的原則相背。(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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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18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3月11日,加拿大國會通過自由黨大力推動的Bill C-7安樂死擴大法案,3月17日又通過參議院審議。與此同時,保守黨國會議員布羅克(Kelly Block)上月18日提出C-268私人議案,要求醫療專業人員有權拒絕參與安樂死。

外界認為,C-268議案是一項《良心自由保護法案》。根據該議案,強制藥劑師在內的醫療專業人員直接或間接參與安樂死(MAiD)屬刑事犯罪行為,任何人威脅、強制、拒絕僱傭或解僱拒絕參與安樂死的醫療專業人員的人,面臨最高5年監禁。

布羅克表示,良心自由是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規定的首要權利之一,是加拿大價值核心,推出上述議案,是對醫療專業人員和病患要求確保醫療人員良心自由呼聲的響應。

多倫多大學醫學教授、多倫多新寧醫院Odette癌症中心腫瘤內科專家沃納女士(Ellen Warner)認為,不保護良心自由,損失最大的是醫生要救助的群體——病人。如果所有治療疑難雜症的醫生都提倡安樂死,就不存在其他意見和聲音了。

良心自由需保護

根據安樂死擴大法案,即使非瀕危個人也可尋求安樂死。外界質疑,法案將殘障人士、尤其是邊緣人群生命置於巨大風險之中。擴大法案另一大爭議是,舊法案禁止因精神心理問題尋求安樂死,新法規定這一除外條款2年後到期,期間允許成立一個新的國會委員會對這一問題進行審議。

安樂死預防聯盟執行主管夏登伯格(Alex Schadenberg)認為,新法案規定醫療人員不是非得參與安樂死,問題是,醫生仍有壓力,其中一些人立場被威脅。此外,護士也需保護,如果醫生通知護士參與當天下午什麼時候的一個安樂死,護士得有拒絕的權利和自由。

夏登伯格認為,安樂死與醫生傳統培訓宣誓相違背,醫療從業人員的多元化,也使得良心自由變得尤為重要。加拿大人來自世界各地,文化背景和信仰千差萬別,所有人都必須擁有良心自由權利,不能被強制做什麼事。

上月,已退休參議員、西北地區前省長西伯斯頓(Nick Sibbeston)與其他14名原住民領導人聯名致函參議院、各級民選官員和主管機構表達對擴大法案的擔憂,認為不能強制任何人提供或推動安樂死,擁有自我決定權和遵從良心行事的權利,是所有加人的一項基本權。

專家的不解和憤怒

早在2018年,前保守黨國會議員安德森(David Anderson)曾提出過類似私人議案,次年5月在安樂死預防聯盟(EPC)請願倡議下獲3,784份徵籤,但未能通過立法。

2017年,加拿大基督醫療與牙科學會(CMDS)聯合兩大醫生團體和五名醫生,狀告安省內外科醫生學會(CPSO)要求醫生積極參與病人安樂死推介,次年被法院駁回,2019年安省上訴法院維持法院原判,規定醫生無論什麼宗教信仰,都有推薦安樂死的法律義務。

多倫多大學醫學法與政策學教授、加拿大科學院理事會安樂死專家組成員拉曼斯(Trudo Lemmens)表示,各大醫療協會支持擴大法案,令人吃驚,聞所未聞,與醫生救死扶傷、盡一切能力醫治病患的職業道德標準背道而馳。

精神病患安樂死禁令2年後到期再討論,也令拉曼斯極度不安和憤怒。他說,司法部長認為此事太複雜,需進一步研究,也就是說,2年後國會不會詳細討論科學院理事會提交的專門報告,直接搞立法。這種搞法實在是太草率,駭人聽聞,性質嚴重,不明白國會議員們為何非要這麼搞。◇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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