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傾向誰?變性孩父親的傷心故事

人氣 410

【大紀元2021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編譯報導)「加州保護我們的孩子」(Protect Our Kids)民間團體指出,現行法律正在逐漸削弱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而這不僅僅發生在美國。2019年,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宣布一名12歲女孩可在父母不同意的情況下注射男性激素以變性;法院還宣布,她的父母不能以女性代詞「她」稱呼孩子,否則將被視為「家庭暴力罪」。

女孩是在學校輔導員的支持下,在7年級時自己認定為男孩。醫生認為變性應儘早服用男性激素,而法官判定,只有醫生才能決定怎樣做「最符合孩子的利益」。而女孩的父親霍格蘭由於反對女兒變性,被判有罪入獄。

女孩的父親入獄

2021年3月19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院法官邁克爾·塔門(Michael Tammen)發出口頭命令,霍格蘭需在獄中等到4月12日聽證,以阻止他和別人談論此事。於是,霍格蘭被送到關押暴力犯的北弗雷澤審前中心,每天被單獨關押23個小時,另外1個小時是在離開牢房的活動中。霍格蘭說:「這是一個非常暴力的地方,你必須非常地小心,以避免和人發生衝突。只有在一個人被毆打後,看守才會介入。」

大家本以為霍格蘭會在4月12日被釋放,他此前沒有犯罪紀錄。4月16日,塔門以「故意違反不得發布消息和匿名規定」罪名,判決霍格蘭入獄6個月,並要求霍格蘭把在網站上籌集的3萬美元法律費用捐給慈善機構。在正式的判決書上霍格蘭被稱為C.D.,他的女兒被稱為A.B.(法庭文書稱其為少年男性),涉及的老師和性別轉換診所的醫生全部被匿名,理由是為保護孩子。

加拿大媒體早就被噤聲了,原來對霍格蘭的採訪被刪除。但邁克爾·塔門法官對美國的聯邦黨人和MassResistance等網站拒絕刪除採訪信息感到憤怒。人們可在美國的網站上看到相關的報導,上面有霍格蘭的談話,也有包括他和女兒、法官、律師和診所醫生的照片,並且人們還通過美國的網站在為霍格蘭眾籌打官司的費用。

2018年,霍格蘭把衛生部、教育部、三角洲學區、診所醫生華萊士·王(Wallace Wong)和兒科內分泌專家布倫登·赫什(Brenden Hursh)博士告上了法庭,希望能阻止12歲的女兒做變性治療,但他敗訴了,並且法官不允許他和別人談論相關的人和事。

在今年的法庭上,霍格蘭說之所以打破沉默,是想告訴人們女兒是如何受到學校跨性別計畫的欺騙、決定自己應該「轉變」為男孩的。孩子還不成熟,無法理解心血管疾病、骨骼脫鈣、宮頸癌、不育症、不良手術和永久性荷爾蒙失調的危害。拯救自己的孩子為時已晚,但他希望能幫助拯救其他的家庭和孩子。

2021年2月,塔門法官命令媒體撤下最新採訪,並不得提起當事人的姓名。

嚴格的保釋條件

在獄中,霍格蘭收到了加拿大國會議員德里克·斯隆(Derek Sloan)的來信,斯隆說:「很抱歉聽到這件事,政府的(權力)擴張是最大的變化。與保持沉默相比,你在這個問題上的公開戰鬥將獲得更多的聲望。」「這是艱難的時刻,但你在很多人的心中。我與科茨交談了,他想與您聯繫。」今年春天,牧師詹姆斯·科茨(James Coates)因在中共病毒(COVID-19)期間舉行教堂禮拜而入獄。

霍格蘭的朋友和家人更換了律師,年輕的刑事上訴律師文森特·拉羅謝爾(Vincent Larochelle)接手案件並成功上訴,提出根據加拿大權利憲章,霍格蘭的權利受到了侵犯。隨後上訴法院批准了申請,保釋金為1千美元,可在家等待2021年11月1日的開庭。

但上訴法院列出了在此期間的嚴格禁言令,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指出他自己、他的女兒,或任何與他女兒的情況相關人員的名字;不得討論或提供有關她的醫療狀況、精神健康或治療的文件;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表明自己是父親;必須保持平和良好的行為,繼續目前的工作;必須留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內,並向加拿大皇家騎警交出他的旅行證件。

誰有權決定孩子的最大利益

12歲前後是孩子青春期發育的關鍵點,男性或女性的器官和特徵開始呈現和固定,當然那些推動變性的人也認為這是最合適的變性時期,讓孩子開始服用青春期阻滯劑以阻止其發育,並服用或注射男性或女性激素以人為地增強某個性別。一些醫生甚至說從孩子5歲時就可以開始變性治療,但12歲的孩子生理和心智都未成熟。

霍格蘭說:「我後來才知道,女兒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三角洲的布魯克( Brooke)小學時,輔導員就說她是個男孩;到七年級時(12歲左右),她剪短頭髮,並且要求我們稱呼輔導員給她起的名字;她還去了支持『過渡期』治療和變性的華萊士·王(Wallace Wong)博士的診所。學校多年來一直有這樣的性別認同政策,當孩子對性別感到困惑時,輔導員不會告訴家長。」

2018年,霍格蘭把和女兒變性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告上法庭,後來激進的芭芭拉·芬德利(Barbara Findlay)代表他女兒贏了官司,霍格蘭說:「我不知道是誰付的律師費。」

2019年2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院的格雷戈里•鮑登(Gregory Bowden)法官做出裁定,不需父母同意,霍格蘭的女兒可以合法地改變名字和性別,並負責自己的醫療護理。隨後,他女兒立即開始服用男性激素等跨性別的藥物。

霍格蘭被告知,不能稱女兒為「她」,也不能談論相關事情,如果他不遵守這些規定,即使沒有任何動作,他都將觸犯「家庭暴力」罪;如果不支持女兒(變性),也會犯家庭暴力罪。

霍格蘭夫婦幾年前離婚,起初孩子的母親也反對這些實驗性治療,但後來被LGBT團體和其盟友說服,但霍格蘭一直不同意女兒接受變性治療。他覺得女兒被網上活動家和學校輔導員誤導了,就像實驗豚鼠, 一個健康的女孩在12歲時被徹底地改變了。霍格蘭說:「政府接管了父母的權利。我講出來是為了讓更多的父母不再經歷我所經歷的痛苦。5年或10年之後,當我的孩子問我為什麼不阻止這件事時,我會說我已經竭盡全力了,但沒能阻止。」

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兒童醫院(British Columbia Children’s Hospital)非常公開地提供給兒童服用青春期阻斷劑、跨性別激素等「服務」,學校和法院也都站在那一邊。醫院告訴霍格蘭,他對女兒的意見不重要。上訴法院做出最終裁決:父母不能決定孩子的最大利益,應由醫生做出符合孩子利益的決定。

霍格蘭的視頻鏈接:Rob Hoogland – Vancouver Father – Abused by Canada – YouTube

加州法律傾向於學校

在2005年加州的Fields v. Palmdale School案中,克里斯蒂·西摩(Kristi Seymour)正攻讀加州專業心理學學院碩士,她在在梅斯基特(Mesquite )小學自願擔任「心理健康顧問」。西摩先發信告知學生的父母要做調查(包括回答早期創傷的問題並可能會使孩子感到不舒服),請家長簽同意書,但並未告知會涉及性話題。

在學區批准調查後,西摩在上課時間內與7-10歲的學生坐在一起完成了問卷。該調查包括79個問題,測試對象經歷各種感覺、情感、思想和發生的頻率。第一份問卷包含54個問題,其中「從不」到「幾乎所有時間」、「夢境不好或噩夢」、「想對別人大喊大叫」、「想傷害別人」,「不能停止思考發生在我身上的壞事」等和性相關的問題;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集中在兒童對他人和外界的感知上,第三部分更集中在創傷經歷上,如是否「看到有人被槍殺?」「被觸碰了」等。

一些家長得知了調查內容後,起訴學區及學區心理主管邁克爾·蓋瑟(Michael Geisser)和小學校長阿蘭·阿特伍德(Arland Atwood)侵犯了隱私權、及通過介紹與性有關的問題來控制孩子。但被告認為,父母沒有「根據個人價值觀和宗教和信仰向子女介紹與性有關的事情和控制子女的成長」的基本權利。根據加州的法律,學區的作法屬於自由裁量權,不需承擔責任並且適用州的法律豁免權。

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法官判定,父母沒有憲法上的權利來阻止公立學校以其選擇的任何方式向學生提供有關該主題的信息;並且當符合國家法定利益對學童作有效教育且顧及其心理健康時,心理調查是一種合理的行為。

2015年的AB329《青年健康法》要求學校對學生進行全面的性教育,鼓勵青少年對與其身體性別不同的性別認同、表達、體驗和變性。此外,SB543(2010)允許學校工作人員帶12歲及以上的孩子離校去諮詢同性戀服務而無需父母同意;AB2119(2018)要求寄養家庭讓寄養兒童獲得性別認定的護理和治療,包括青春期阻滯劑、性交藥物和變性手術等。◇

責任編輯:李欣

相關新聞
孟憲軍:加州變態性教育一旦施行 無倖免
SB145法案通過 您的小孩在加州安全嗎?
你信嗎?加國父親阻止中學女兒變性 面臨坐牢
特魯多政府資助這事!搞混青少年身體認知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