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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仇恨言論問題不如交給教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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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淇晴新西蘭編譯報導)今年4月,司法部長克里斯·法福伊(Kris Faafoi)向內閣提交了一系列提案,以計劃改革新西蘭的仇恨言論法。然而,關於該法律的改革引起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擔憂。

5月5日,坎特伯雷大學法學院院長烏蘇拉·舍爾(Ursula Cheer)在播客節目The Detail中表示,雖然她理解政府的想法,但當局必須謹慎對待這些領域,因為仇恨言論與言論自由的界限難以劃分,且有時人們對法律解決問題的期望過高。

目前的相關法律界定比較模糊,將仇恨言論範圍主要限制在針對種族、膚色或祖籍國家方面的威脅、辱罵、侮辱性言論。法福伊提議將該法律的保護群體加以擴展,將宗教等團體、年齡及殘疾方面相關人群納入,並將有關仇恨言論定義為「不和諧的煽動,通過威脅、辱罵、侮辱性言語,基於某意圖煽動、維持或正常化仇恨,還包括對群體使用暴力的呼籲」。

舍爾指出,對仇恨言論的真正構成進行細化非常關鍵,政府需謹慎對待相關工作,否則,以前大家從未擔心過的言論可能會存在被納入仇恨言論的風險。

她說,例如「侮辱性」這個詞,她並不認為所有形式的侮辱性語言都應被定罪。正如一些學者認為,問題不應聚焦在「仇恨」情緒上,而應放在真正構成影響的「傷害」上。

舍爾表示,人們對仇恨言論立法的期待可能過高。她說,「一般來說,新西蘭過於依賴法律來改變事情」,但法律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比起法律,舍爾表示,人們更應該關注通過教育解決問題。她建議政府將相關的教育納入中學學歷NCEA中。

她說:「我認為應該把其作為一門課程,一門必修課,在高中九年級的時候納入學校課程。」

現行的仇恨言論法律可追溯到1993年。當時新西蘭並未像如今這樣多樣化,也還沒有像Facebook和谷歌這樣的網絡巨頭。並未有人因現行的仇恨言論法律被成功起訴。

責任編輯: 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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