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當道德價值的基本底線不在時,言論自由就可能走得非常遠,甚至超越了倫理和法律可以容忍的極限,變成了誹謗、惡意中傷和煽動仇恨。古往今來,世界各國就仇恨言論方面的法律,就是因應這樣的情形設定的。在世界上許多國家,蓄意散播仇恨言論乃刑事犯罪行為,各國紛紛針對此項犯罪立法。
美國
美國聯邦以及州市各級政府都有針對仇恨犯罪的發案或立法。美國聯邦法律U.S.C Title 18 Section 245規定﹕
任何一方,不管他的行為表面上看起來是否合法,如果因為﹕
1)另一方的民族、膚色,宗教或國籍﹔
2)另一方在行使政府或下署部門提供或組織的福利、特權、服務、設施或活動﹔
而對另一方採用武力或威脅用武力、肆意傷害、威脅或騷擾、或試圖傷害、威脅或騷擾,均屬違法行為。
英國
在英國,按照公共秩序規定1986,煽動民族仇恨是一種犯罪,最多可被判刑七年。在2003年,就業平等(性別)章程推出;接著又推出2007平等規定,它規定根據性別提供不同的貨物或服務是歧視犯罪。
德國
在德國,刑法典130條規定–在特定條件下煽動對少數人的仇恨是一種被懲罰的犯罪,最多可被判刑五年。
如果煽動對少數人的仇恨是在德國外發生,犯罪人也會在德國被懲罰。如果犯罪人不是德國公民,但是煽動仇恨影響到德國境內,犯罪人也會在德國被懲罰。例如,煽動的情緒是用德語表達的,而且在德國境內可以接觸到的。
愛爾蘭
在愛爾蘭,儘管憲法保證言論自由,但是禁止仇恨法案規定禁止任何對於不同種族、信仰、宗教、國籍、團體、性別而採用的仇恨言論和行為。
加拿大
在加拿大,按照法律,任何明確針對一個團體發表種族滅絕和種族仇恨的言論和宣傳將被起訴,最重判刑將是2年到14年。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在2001年通過了種族和宗教信仰容忍法案。該法案規定禁止任何因為種族或宗教信仰不同而引發的仇恨、歧視或惡意嘲諷。
新西蘭
新西蘭在1993年通過人權法案禁止仇恨和煽動仇恨。該法案的第61條規定,任何由於種族、膚色、國籍、信仰或團體的不同而引起的公開威脅、歧視、鄙視、屈辱或利用語言文字煽動仇恨都屬於違法。在法案的第131條中列舉了這些違法的各種行徑。
法國
法國在(本國的)禁止仇恨的法律中明確禁止在公共場合公開(對他人)進行人格侮辱或種族歧視。而且該法律也可作為媒體報導的法律準則,以避免不適合的報導引起的社會關係緊張。
新加坡
新加坡通過了多項法律禁止任何引發宗教歧視的言論。保持宗教自由法案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2005年,有3個人由於觸犯該法案而被判刑。
巴西
巴西在1988年的憲法中提到,種族歧視以及煽動種族仇恨罪是不可饒恕的罪行,一旦罪行成立將不予保釋。
瑞典瑞典法律禁止任何種族仇恨、種族歧視或信仰仇恨的公開言論。
芬蘭
芬蘭法律規定任何公開言論煽動對不同種族、不同信仰、不同宗教的仇恨都觸犯了仇恨罪法案。
挪威
挪威法律禁止仇恨言論。在公共場合公開對不同的種族和膚色、或不同的信仰或不同的宗教進行威脅或仇恨演說或鄙視、歧視或惡意嘲諷都屬於仇恨言論。(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