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三議員質詢紐森:為何拒絕結束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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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洛杉磯報導)由於加州州長紐森說他無意在6月15日後解除加州的緊急狀態,加州三位議員寫信要求他給出解釋。加州目前的緊急狀態給了紐森更大的權限。

根據共和黨參議員起草的決議,自2020年3月4日加州進入緊急狀態後,紐森已授權了數十億美元的緊急支出,並發布了至少47項行政命令,改變或暫停200項州法律法規。

第28區參議員梅麗莎‧梅倫德斯(Melissa Melendea)、第6區眾議員凱文‧基利(Kevin Kiley)和第3區眾議員詹姆斯‧加拉格爾(James Gallaher)於6月7日寫信給紐森,指出「《緊急服務法》第8629條規定,州長應在條件允許的最早日期宣布終止緊急狀態」。

信中說:「全國的COVID-19感染率是每2萬5,000人中1人感染,而加州是每5萬人中1人感染;全國的COVID-19的日死亡率為每77萬人中有1人,而加州是每142.9萬中有1人。」「此外,44%的加州人完全接種了疫苗,而更多的人具有天然的免疫力。」

《緊急服務法》第8558條規定,在「對州內人員和財產安全極度危險或者在災難的情況下……由於事件規模的因素,已經超出或可能超出單個市、縣的人員、設備、設施所能提供的服務的掌控能力,需要一個或多個地區的聯合力量來應對」的情況下,可正式宣布緊急狀態。

三位議員要求紐森解釋:第一,為什麼當前狀態符合第8558條規定的緊急狀態?

信中還寫道,5月21日,加州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長馬克‧加利(Mark Ghaly)表示,6月15日之後,「我們可能會看到疫情傳播有所增加,但由於全州範圍內的保護水平,我們認為傳播不會有重大影響」。那麼,(紐森)是如何確定疫情「已超出」地方政府能掌控範圍?

其次,州長表示「這種疾病尚未消滅,沒有消失」,這是否意味著在病例數清零之前都要保持緊急狀態?

第三,哪些數據用來支持6月15日的開放,為什麼這些指標沒有用於結束緊急狀態?

據《紐約時報》報導,加州州長發言人亞歷克斯‧斯塔克(Alex Stack)說:「仍有許多未知數,我們需要能夠保持緊急狀態以防萬一要迅速採取行動。」◇

責任編輯: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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