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九龍區遊行案七被告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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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曉慧香港報導)2019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案件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7人開審前改為承認控罪,將於今日求情。

7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其中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則被法庭存檔。

當法庭書記讀出控罪,詢問被告明不明白控罪、認不認罪時,陳皓桓回答「認罪」時說:「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認罪」;「對唔住各位,民陣要解散,嚟緊會換個身份,大家堅持」;「明白政治迫害可恥」。梁國雄也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公民抗命無畏無懼」。黃浩銘則說:「明白是政治檢控,我認違反公安惡法」。

社民連陳寶瑩、曾健成及民主黨單仲楷等民主派人士到法庭旁聽。7人步入被告欄時,旁聽人士高呼他們的名字,並說:「頂住」、「撐住啊」。眾被告揮手回應,陳皓桓向旁聽席鞠躬,梁國雄則舉起「五一」手勢。

控方讀出案情,指被告透過記者會及社交平台呼籲民眾參加未經批准集結。10月20日,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手持橫幅帶領群眾遊行,其間陳皓桓重申遊行沒有不反對通知書,並感謝封路的「手足」。控方又稱當日發生暴力行為,有人堵路、破壞地鐵站及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等。

當被問及是否同意案情,陳皓桓說:「我同意,好多事都關我事,很快連地震都關我事。」梁國雄則說:「同意當天發生的事,但與我們關係很小。」

案件將於今日求情。黃浩銘獲准繼續保釋,其餘人因另案還押或服刑。◇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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