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毛慧斌被逮捕 疑與唐山事件文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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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8月9日上午,自媒體人毛慧斌被河南衡水派出所帶走,沒有任何手續。稍晚毛慧斌的妻子打電話給派出所,警察告訴她毛被逮捕了,罪名是「在逃犯」,因是刑事案件不會給家屬通知書。警察還告知,毛將被帶往唐山偵辦。

9日晚上,毛慧斌的妻子王會娣對大紀元記者表示,「警察告訴我說等唐山來接人,我才想起我老公寫了幾篇唐山打人案的事情,(他被抓)應該就是這幾篇文章的緣故。」

王會娣說,「我10點前出門,11點時回來他人就不在了,一整天我完全不知道怎麼一回事。我鄰居告訴我,說你老公被帶走了,我才打電話到派出所證實了這件事情。」

「衡水市和平路派出所的警官跟我說等明天唐山那邊派人來把他(毛慧斌)接走,他們說帶走他的罪名是『在逃犯』,但是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和我老公一直就沒出過衡水市。」

今天(9日)晚上,和平路派出所三個警察來到毛慧斌的家,抄走他的電腦和手機,沒有給家屬開立物品保管清單。「完全沒有手續,我沒有看到任何文件,警察說我老公在逮捕證上簽名了,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簽。」

她說,「因為警方帶走我老公時我不在場,現在我再去追要這些東西,警察不給我看,說我沒有權利看。警察說刑事案件是不給家屬通知書,行政案件會給家屬看,我不知道真正的法律程序是不是這樣,該給我的文書都沒有給我出具。我的認知這是不對的。」

記者致電人權律師陳家鴻,諮詢有關《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陳律師表示,「正常的法律程序應該是先拘留,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批准的時間可以一至四日。較重大或人數較多的案件,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警方抓人不是馬上就逮捕,需要先拘留後逮捕。雖然逮捕證是不給家屬,但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必須給家屬的。」他說。

《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記者致電衡水市和平路派出所(318-2025621),核實抓人的合法性,接線警察表示,「我不清楚(這事),誰跟你說我們把人帶來這裡的?」記者:「是你們警察電話中告訴家屬的。」警察:「那你讓家屬找通知她的民警。」

流亡荷蘭的深圳異議人士林生亮9日晚上告訴大紀元記者,毛慧斌的妻子向他求助,並且告訴他,「毛慧斌是做媒體的,經常也有人向他爆料,提供材料,求助毛。毛慧斌是幫助別人,但是也可能會被人反咬一口,這些事情毛慧斌都經歷過。」

林生亮表示,「現在毛慧斌的妻子最擔心的是,電腦裡有很多包括唐山打人事件、疫苗、疫情封城清零的視頻資料和文字資料,還有爆料的信息。可能這個會有較大的影響,但是他們會不會把這些事情串連起來,現在還不知道。」

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

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是2022年6月10日凌晨發生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機場路「老漢城燒烤」店的暴力打人事件。男子陳繼志性騷擾在店內與朋友聚餐的女子不成,惱羞成怒與同行多名男子暴力圍毆四名女子。

毛慧斌在其公眾號「惠惠人間」發表文章稱,「說好從重從快的唐山,在雷霆行動結束後,卻似乎已經忘記了燒烤店發生打人事件,不僅女孩們的生死不為人知,很多疑問如監控錄像何在?為何公安局局長也在現場,他在那裡做什麼?燒烤店為何突然換老闆等問題沒有解開。就連打人的幾個凶手審問的如何,是否起訴也沒有了下文。」

毛慧斌在其公眾號「惠惠人間」中發表的有關唐山事件的文章。8月9日,媒體人毛慧斌被逮捕,疑與唐山事件文章有關。(受訪者提供)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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